职权名称 | 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审批 | ||
职权类型 | 其他审批权 | 法定期限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无 |
实施机关 | 榆林市公安局 | 咨询电话 | 0912—3285367 |
责任科室 | 交警支队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2—3260122(3285041) |
办事对象 |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 办理地点、时间 | 支队交管科、各大队,法定工作日 |
申报条件 | 因工程建设需要,可能会影响交通安全 | ||
办理材料 | 市政部门介绍信,说明工程建设时间、地点、方式、范围 | ||
办理流程图 | 附件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 ||
责任事项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办理施工审批手续所需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查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根据规定予以审批(不予审批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送达审批决定书,法定告知。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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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事项编码 | 61080000011QT04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