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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审批

职权名称 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审批
职权类型 其他审批权 法定期限  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期限  无
实施机关 榆林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 0912—3285367
责任科室 交警支队 监督投诉电话 0912—3260122(3285041)
办事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地点、时间 支队交管科、各大队,法定工作日
申报条件 因工程建设需要,可能会影响交通安全
办理材料 市政部门介绍信,说明工程建设时间、地点、方式、范围
办理流程图 附件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办理施工审批手续所需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查阶段责任: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根据规定予以审批(不予审批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送达审批决定书,法定告知。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责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事项编码 61080000011QT0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