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X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方案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交警支队是市公安局领导下主管全市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机构,是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领导、检查、安排部署全市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二)参与制定城乡道路交通规划;负责全市交通管理安全设施的规划、管理和监制工作。

(三)负责全市交通事故的预防、调研和复议复查工作,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四)指导全市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对违法、肇事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组织领导和实施全市公路巡逻综合执法;负责公路治安案件的处理、公路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处理,承担交通警卫保障任务。

(六)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牌证核发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审验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法制建设,执法检查,开展法规调研活动。

(九)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规费、铁路道口费、罚没款管理,编制经费预、决算及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服装、设施、装备和有关物资的分发、调配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和市公安局做好全市公安交警机构编制、班子配备工作,提出本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使用意见;负责全市交警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交警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

(十一)组织领导全市交警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能、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市交警工作统一指挥调动、公安交管要情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接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进行先期处警。

(十三)负责机关文电、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的处理与管理;负责机关保卫、卫生、信访、内外接待、车辆使用、维修等警务保障及固定财产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13年度,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公安交管工作会议及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创新、提升、高效、利民、安全、畅通”为主线,以“降事故、保安全、促和谐、提高群众安全感”为目标,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为载体,更加注重顺应人民意愿、回应群众呼声、满足百姓期待,更加注重理念转变、机制创新、科技应用,更加注重教育培训、激发民警活力、提高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为建设幸福榆林、创建文明城市营造一个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开创公安交管工作新局面

1、坚持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要把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听党课、组织讨论、心得交流等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

2、坚持以十八大精神指导公安交管工作。要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要求,把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与研究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安交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工作的动力,不断推动公安交管事业实现新发展、取得新进步。

3、坚持以十八大精神推动公安交管工作。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公安交管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打牢公安交管工作的群众基础。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要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务实创新工作作风的形成。

(二)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夯实事故预防工作基础 1、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破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瓶颈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格局。 2、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积极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排查整治公路危险路段,列入省级督办的治理率要达到100%;列入市级督办的治理率要达到90%以上,列入县级督办的治理率要达到85%以上。同时要建立道路安全隐患动态监控、滚动摸排、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3、建立完善常态化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研判,定期召开事故分析研判会,针对分析发现的苗头性安全隐患及时预警;加强重点预防,确定事故预防工作重点区域、路段、时段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制定针对性预防措施,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4、严把交通事故预防源头关。加强对校车、客车和危化车辆的安全监管,落实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客运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抓好行车记录仪管理工作,加强客运危化等重点车辆路面动态管理,依托省、市、县交通安全服务站,全天候严查客运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推动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公安部第123号令,加强对驾校安全教育的监管,严格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质量。认真落实公安部第124号令,严格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查验工作,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和回收报废机构的监督管理,把好道路交通安全源头关。 5、强化事故处理岗规范化建设。按照部省《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标准》,2013年底前,实现无等外岗位目标。继续推广“三调合一”经验,力争人民调解案件比例达到60%以上,信访案件初访率、复核纠错率下降10%以上。建立逃逸案件快速查缉网络,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率要达到85%以上。 6、切实做好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工作。健全市、县两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加强和监管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依法得到救助。开展交通财产损失事故快速理赔中心试点,下半年在全市普遍推开。 (三)深化“创建”活动,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1、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创建和文明示范公路建设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局的领导下,加大投资力度,继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力争全市90%的县区达到部省创建评价等级标准。加强县乡村道路的交通管理,大力推广“武功经验”,做到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有人管事、有权管事”,力争全市70%的县区建成武功管理模式。同时加强国省主干道和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

2、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会同交通、住建、规划等部门,推动落实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管理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与农村道路、城市道路和国省主干道同设计、同施工、同投入的工作机制。协调住建部门落实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由公安交管部门参与审核把关的工作机制。

3、加强静态交通管理。结合重点区域停车特点和管理难点,有针对性制定管控方案和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静态交通管理的规划和建设意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方面的问题。 4、加大排堵保畅工作力度。坚持联勤联动警务机制,缓解交通拥堵,消除交通堵点。同时建立区域协作常态机制,拓展和加强省市际交通拥堵治理等领域的合作。城区要对重点路口路段进行优化,完善榆横工业开发区道路交通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5、拓展丰富交通出行信息。全面加强交通预测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做精做强对外网站,提供实时动态信息,努力做到信息发布多渠道、交通诱导精确化。 6、加大严重交通违法整治力度。以“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酒驾、乱行乱停乱放等为重点,适时组织全市开展阶段性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7、加强道路应急管理水平。完善应急预案,联合交通、卫生、气象、医疗、消防等部门开展应急处突演练,提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恶劣天气等条件下公路应急预警处置能力。

8、加强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借鉴重大活动保卫成功经验,科学制定安保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圆满完成。

(四)深化科技信息化应用,提升交通管理效能

1、加强科技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理念,强化信息培训,培养科技人才,为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2、完善信息系统的设置。从满足实际执法需求出发,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及城市周边、城市主要道路增加科技执法设备种类和数量,切实提高道路安全系数和管控能力。启动榆横工业开发区智能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加快支队指挥中心与基层大队指挥中心的联网,努力实现对全市交通秩序的智能化管理。同时要完善公安交警视频会议系统。

3、拓展信息化手段应用。按照省总队的统一安排,学习和应用好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支队网络监管中心要启动对全市车驾管业务实时监控、预警和审核。同时积极探索网上执法办案、网上执法案件审核和执法考评的新手段。

4、强化信息化执法工作。加强非现场执法和执法数据管理,提高科技执法比例和执法质量。2013年,业务数据及时上传率达到96%以上、下载处理率达到98%以上;事故信息24小时上报率达到90%以上,事故信息全项率达到95%以上;交通违法数据及时录入率达到96%;综合应用平台在交警大、中队的使用率达到100%。

(五)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交警执法公信力

1、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强化民警执法理念,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

2、强化先进典型辐射作用。继续培养、选树规范执法示范单位、执法标兵、执法示范岗和人民满意交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学习和宣传先进事迹活动,增进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路面执法、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的相关业务,不断规范执法行为。重点落实罚缴分离制度,执法处罚标准,民警执法记录仪使用,坚决杜绝“公路三乱”。

4、规范设置执法办案场所。深入推广“杭州经验”,推动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抓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执法的随意性,增强制度建设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5、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加强执法质量考核,进一步加强法制制度和执法档案建设,规范执法文书、程序、条文等,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网上执法办案、案件审核和考评系统,使执法卷宗考评达标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85%以上。

(六)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

1、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清理、妥善化解涉信访积案,全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 3、深化“三访三评”、“大走访”、“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倾听群众对交警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本领。深入探索新形势下交管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途径,不断疏通和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为交通管理的创新和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各大队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支队各科室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4、创新便民服务模式。完善网上驾校的各项工作。指导各县车管所向辖区内有条件的中队下放“五类车”注册登记业务,指导县级车管所做好摩托车专卖店“带牌销售”工作,榆林、靖边、神木不少于2个,其他各县不少于1个。

5、落实便民服务措施。要深化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扩大县级车管所办理国产小型汽车注册登记业务权限的范围,扩大汽车品牌专卖店代办国产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的范围,进一步推广乡镇交警中队开展“五类车辆”业务办理,进一步推进交通管理自助服务终端应用,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补换领驾驶证、交通违法处理”一站式”等服务。

(七)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

1、扎实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落实交通安全社会宣传责任,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范畴。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交通,摒弃交通陋习,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重点推进文明交通进农村,力争农村地区群众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明显提高。

2、扎实开展交通文化建设。按照公安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要求,以执法窗口、公共场所、主流媒体为重点,加强共建共享,推进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以“榆林交警信息网”、榆林交通广播电台和交通诱导屏为载体,广泛开展安全出行信息发布提示,增强宣传教育实效。组织编撰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材和机动车驾驶人文明出行手册,抓好文明交通进校园、进驾校、进家庭等活动,将交通文化融入大众生活。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认真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联合文明办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爱榆林、爱陕K、树形象、文明驾驶”的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

4、加强宣教队伍建设与舆情信息引导。建立健全与主流媒体的交通安全宣传协作机制,大力弘扬公安交通管理社会成效。加强舆情信息引导队伍,全面提升与媒体沟通协作能力。通过QQ、微博等途径,积极应对引导,赢得社会舆论主导权和新闻宣传主动权,有效应对涉警负面舆情。

(八)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民警整体素质

1、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公正廉洁、服务大局的思想理念。 2、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积极开展警营文化活动,坚持用十八大精神引领民警,坚持用制度文化规范民警,先进文化塑造民警,基本文化培育民警,激发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用纪律约束队伍,强化教育整顿,严格“三问”制度,严肃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民警思想防线和道德底线。

4、加强队伍管理。围绕“1+9”制度体系建设,抓好“三个必训”制度落实。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个人自练、比武竞赛、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等活动,提高队伍的体能、技能和整体素质。坚持从严治警,落实民警管理、教育、监督、考核和奖惩各项措施。坚持从优待警,落实民警的加班补贴,高温补贴,工作期间的吸尘费补贴,落实民警的休假体检制度,加强民警的自身安全防护教育,依法保障民警的执法权、生活权、休息权、健康权等基本权益。

5、加强协管员队伍教育。完善交通协管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带班民警及其所属部门的监管责任。 (九)推进保障标准化建设,提升警务保障水平 1、强化机关服务保障工作。加强计财装备管理,规范政务事务工作,为机关各项工作提供服务保障。做好服装、防护、执法、通讯、交通工具等的计划,确保采购和配置安全、及时、无误。

2、认真落实省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协调高速公路运营单位,争取经费支持,加快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中队营房建设,解决无营房问题。

3、完善警力经费保障机制。争取各级政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制度,争取各级政府将属于社会公共事务支出的项目纳入城市维护费、公路建设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争取发改、财政、交通、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简化营房及交管设施项目审批、土地、环评、节能等手续。

4、加强基层资金保障。树立“钱往基层投”理念,将资金分配政策向基层倾斜,优先考虑基层业务建设、基础建设、警务装备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同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想尽一切办法,解决民警职工福利待遇。积极协调落实装备经费,配齐新成立大队和中队的防护警示装备、酒精测试仪、电子警察、单警装备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基本情况

我市交警系统体制从2004年10月份调整以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指挥”的原则,将市、县交警分别纳入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管理。支队机关内设20个科室(队),直属12个大队,下属1个事业单位。13个直属单位具体为:市一大队、市二大队、市三大队、市榆横工业园区大队、市榆神工业区园大队、市高交一大队、市高交二大队、市高交三大队、市高交四大队、市高交五大队、市高交六大队、市榆绥高速公路大队、市司训大队。财务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核算。支队作为主管会计单位,对市财政局负责,接受同级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大队为基层会计单位,接受支队的管理、检查、指导;中队为报账单位,由大队直接管理、核算。支队设计财科、配备专职会计、出纳、票管、稽核、收费人员;大队设综合办公室,配备专职会计、出纳,专兼职票管、稽核、收费人员;中队设专职报账人员,负责处理本中队的各项财务活动。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是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的。其中,收入预算是根据本单位职能和201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在全面汇总分析本单位人员、资产等配备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的年度预算需求。同时,按照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及预算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具体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按国家、省、市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五、2013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3年度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共预算总收入22,560万元,其中:支队机关10,668.27万元;市一大队1,747.38万元;市二大队1,651.59万元;市三大队942.31万元;市榆横工业园区大队1,402.89万元;市榆神工业园区大队177.04万元;市高交一大队959.93万元;市高交二大队780.65万元;市高交三大队746.25万元;市高交四大队728.46万元;市高交五大队736.35万元;市高交六大队1,240.50万元;市榆绥高速公路大队419.93万元;市司训大队358.4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3年度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共预算总支出22,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8.25万元;项目支出7,301.75万元。

支队机关和13个直属单位支出明细分别为:支队机关10,668.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50.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5.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02万元,项目支出6,247.83万元;市一大队1,747.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3.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50万元,项目支出73万元;市二大队1,651.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4.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1.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77万元,项目支出81.80万元;市三大队942.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8.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7万元,项目支出60.40万元;市榆横工业园区大队1,402.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6.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4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市榆神工业园区大队177.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市高交一大队959.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市高交二大队780.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5.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6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市高交三大队746.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2.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5.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9万元,项目支出90.45万元;市高交四大队728.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9.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3万元,项目支出107.77万元;市高交五大队736.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4.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0万元,项目支出44.70万元;市高交六大队1,240.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8.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1.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1万元,项目支出360万元;市榆绥高速公路大队419.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9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市司训大队358.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43万元,项目支出26.80万元。

附件: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