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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公告

来源: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发布时间: 2025-12-10 16:55:51 作者: 打印

根据《榆林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榆政办函〔2024〕72号)、《榆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榆机事发〔2025〕16号)有关规定,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拟对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报废资产内容

照相机、摄像机、台式电脑、抽号机、空调、高清卡口抓拍单元、红外闪光灯、厨房设备等共4563件(详见附件1),经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残值共43632元。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起至 2025年12月17日(工作日早8: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5楼502室

联系电话:0912-3269828

3.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具备回收处置固定资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盖章);

2.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及盖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竞买人资格承诺函及其他资料(详见附件2);

注: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现场踏勘和竞价

(一)现场踏勘

1.本次交易在竞价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不接受提前或延后现场看样要求。

2.踏勘时间:2025年 12月18日8:30-11:30

3.踏勘地点:榆林市榆阳区榆乌路昌汉界(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北区)、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办公楼地下室。

4.联 系 人:姜胜

5.联系方式:15336250520。

(二)竞价

1.竞价时间:2025年12月18日12:00

2.竞价地点: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12楼

3.竞价方式:将进行综合竞价,参与者可以进行多次报价,起报价不得低于残值评估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成交价。

4.加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五、特别告知

1. 本次处置标的均为报废资产,不保证完整性。意向方须亲自踏勘,全面了解标的存放地点、现状、型号、数量、安全性能及瑕疵等实际情况,自行核查法规政策、评估项目风险及自身承受能力。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对标的不提供担保,不承担瑕疵责任,最终以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交接。竞得方接收后,后期处置、使用等相关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与支队无涉,不得以此提出诉求。意向方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含质量、数量、瑕疵等),需对自身竞价行为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赔偿全部损失。

2. 成交价仅为资产残值,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3.竞得方须按规程文明处置、清运标的,对作业期间事故负全部责任;不得损坏、侵占非处置标的,作业后需清理干净场地,若造成损失需按实赔偿。

4. 竞得方应按规定回收或拆解标的,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付清价款前,标的所有权仍归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所有,竞得方不得对未付款标的设定抵押。

5. 过往业务存在违约行为或提供伪造证明材料的意向方,不得参与本次项目。

6.  竞得方须与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签订回收处置协议,协议签订后次日下午17:30之前一次性完成向财政指定账户缴款,缴款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搬运清理。



附件:1.处置报废资产明细清单

      2.竞买人资格承诺函及其他资料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