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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来源: 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 2017-04-07 23:38:52 作者: 打印
原文链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7年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调整名单原文链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报2018年第2期原文链接:权威发布 | 榆林市新增治超站交通技术监控设备12处原文链接:关于对“天宫二号”飞行器发射期间相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原文链接: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全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复审五创建”各项工作任务,榆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决定开展榆林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并设置新建路、人民路、长城路和榆林大道等四条道路为交通严管街,全面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当前,榆林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道路普遍存在交通安全设施不全、配建及公共停车位短缺、“停车难”及“停车乱”、交通拥堵现象突出、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多发等问题,给城市形象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依法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是维护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环境的有效措施。从5月1日起,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在上述四条严管街违法停车,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200元并一次记3分的规定实施处罚,不再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违反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