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欢迎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安全宣传 > 以案说法 > 正文

榆林一男子“屡醉不改” 再次酒驾“二进宫”

来源: 绕城大队 发布时间: 2019-07-29 浏览次数:

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全社会都在呼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最近几年,全国各地的公安交管部门对酒驾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更是一年比一年严。可仍然有些人心存侥幸,藐视法律,比如下面的这位“醉兄”,几年前因为醉酒驾驶,被判了拘役,驾驶证被吊销,还没来得及再次拿到驾照,就又因酒驾被交警查获。

7月20日晚,榆林交警绕城大队按照支队“逢五逢十”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安排,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酒严重违法行为整治。接近晚上十点时,路上车辆已经很少了,但参战民警依然坚持不懈,不敢有丝毫懈怠,仔细的对过往车辆驾驶员逐一进行检查。突然不远处由北向南有一辆白色皮卡车看似载货超长,行驶缓慢,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拦截后,车窗摇下来的那一刻,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将驾驶员引导至安全地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仪显示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固定证据后,将其带到医院进行了血样提取。

经调查,该男子叫刘某军,2011年因醉酒驾驶被内蒙交警查获,吊销了驾驶证,判处拘役两个月。按理说,他应该吃一堑长一智,定会痛定思痛,可他不知悔改,再次以身试法,换来了“二进宫”。

目前该刘被榆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屡教不改,等待他的必是法律的从重处罚。当办案民警在看守所对他进行首次讯问时,失去自由的他,对自己再次醉酒驾驶的行为后悔不已。可天底下没有后悔药,我们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不是侥幸,才能不后悔,才能拥有自由、幸福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