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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拒绝毒驾 安全出行 米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 米脂大队 发布时间: 2019-05-09 浏览次数:

为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三秦春季严查严防”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米脂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断加强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月8日晚21时许王沙沟中队在辖区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郝**驾驶大型半挂车陕KE2***面对民警询问,神情慌张,答非所问,出于交警的职业敏感性,民警将郝**带回中队进行尿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询问,郝**对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罚款100元,目前,郝**已移交米脂县北门川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其存在安全驾驶的隐患。“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

毒驾比酒驾危害更大,驾驶员必须远离。驾驶员在吸食毒品之后,人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出现妄想、幻觉,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力,驾驶时的方向感、距离感、时间尺度都发生错乱,识别道路交通情况能力急速下降,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危机公共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比“酒驾”造成的后果更严重。希望广大驾驶员“珍爱生命 拒绝毒驾 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