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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报废车 拘留罚款没商量

来源: 定边大队 发布时间: 2019-05-08 浏览次数:

2019年5月4日上午,定边交警大队盐场堡中队在307国道开展缉查布控工作,10时许,王*杰驾驶宁AAL77*轻型普通货车沿3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307国道1168公里检查点,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人王*杰神色慌张,试图驾车逃离,被我民警当场拦停。民警发现异常后,立即将王*杰带回中队进行身份信息核查,结果发现,王*杰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而他所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竟是一辆报废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王*杰无证驾驶报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定边交警提示:无证驾驶隐患大,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遇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而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隐患处处存在、时时存在,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