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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横大队“齐联手共整治”走进榆林延长石油销售处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来源: 榆横大队 发布时间: 2019-05-07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新区党工委扩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4.23”危化车燃爆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榆横大队秩序办、宣传办、车管所和裕华路中队负责人走进榆林延长石油销售处危运企业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车管所所长陈红梅宣读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要求企业:一是按照安监总局【2014】74号文件的要求,所有危运车辆必须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凡未按规定安装的,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一律予以停运。二是按照省总队《全省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严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行为,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配备押运员、从业人员无资质上路运营等违法行为。加强车辆动态监管,所有车辆都要安装GPS定位系统,要对道路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及专人值守、车辆运行动态实时监控和及时提醒、纠正驾驶人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监控平台发挥实时有效的作用。三是各危运企业要加强驾驶人及押运员的教育培训。企业要对违法驾驶人集中时间组织科学的、有效的和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督促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实际经验,规范营运行为,切实提升机动车驾驶人素质,增强驾驶人安全责任感。同时企业要经常性督促违法未处理的车辆及驾驶人到交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

秩序办副主任高翔就危运企业车辆停放问题,作以下要求:一是企业要对过往危化物品车辆的临时停放进行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周边危运车辆停放、行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二是严禁危运车辆在危化企业周边、道路两侧、宾馆饭店、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乱停乱放,对辖区里危化物品车辆临时停车场进行逐一排查登记。三是高新区管委会筹建停车场中,企业在停车场未建好的情况下,自行积极改变目前停车乱象,指定临时停放点,规范有序将车辆停放在路内,严禁在路边乱停乱放。

最后,宣传办民警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榆林延长石油销售处负责人签订《危运企业整改告知书》《危运企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并表态发言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监管,规范停放车辆,坚决杜绝道路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