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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火眼金睛辨真伪 伪造、变造驾驶证“驶”不得

来源: 神木大队 发布时间: 2019-04-09 浏览次数:

近日,神木大队锦界中队民警巡逻至锦界镇锦元南路,在对一辆车号为“陕KE***”的东风牌罐式重型半挂车检查时,要求其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及车辆相关证件。该车驾驶人一边声称自己开车多年,不可能没有驾驶证,一边顺手从驾驶室的一皮包内掏出一个所谓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交给民警检查。

出于职业的机敏度,细心的民警觉察该驾驶证不正常。但是,通过交警平台查询,其信息却又符合。且现场询问时,该驾驶人武某军也一直辩称自己的驾驶证是"真的”。

为了进一步调查,民警将驾驶人传唤至中队。通过进一步对比查证,民警终于发现破绽,找到证据。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驾驶人武某军又拿出一个驾驶证,并承认起初出示的是伪造变造的假驾驶证。

因为其户口年龄问题,武某军以前办的驾驶证补不出来,后用实际身份信息将驾驶证由榆林市车管所转移至黑龙江黑河市车管所。在使用实际驾驶证过程中发现榆林的驾驶证还没有注销,就动起“歪脑筋”,耍起“小聪明”,找人又办了一个驾驶证,以假乱真来应付交警检查,没想到被交警一眼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武某军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