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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面子饮酒三杯 法不容罚款一千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2-26 浏览次数:

为了继续保持春节期间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减,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以抓源头,管路面,防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与乌镇政府座谈后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19年2月25日上午,是乌镇遇集之日,乌镇中队按照大队方案要求,根据乌镇遇集天人流、车流较大这一实际情况,安排全体民警疏导过往车辆、向赶集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讲述最近发生的2.13事故案例及酒驾案例、无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乡镇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返回的群众进行检查。

14时18分,民警在官店路39km+100m处拦截到一辆钱江摩托车。现场检查发现,驾驶人李某,男性,现年60岁,乌镇李家山村人,无任何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满身酒气,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到大队办案中心。经对李某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得到结果为36.0mg/100ml。继续了解得知,李某参加了本村的丧事宴席,本不善酒的李某为顾及朋友情面喝了三杯主家答谢的白酒,之后又驾驶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去乌镇修电视机顶盒,在返家途中被乌镇中队执勤民警查获。

目前李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给予罚款1000元的处罚。李某对自己酒驾的违法事实完全承认,对处理结果表示接受。事后李某懊悔不已,明知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制裁,但是一心想着回家看电视节目才会因小失大,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李某酒驾违法行为的查处,不但震慑了违法行为人,教育了驾驶人的家属和周围群众,强化了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还给广大人民群众上了一节现场说法的交通安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