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欢迎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一线传真 > 正文

出租车司机酒后上路 难逃交警严查严处——神木大队连续查获两起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

来源: 神木大队 发布时间: 2018-10-10 浏览次数:

饮酒、醉酒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因此,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长期以来对长途客运车、出租车、大型货车等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采取重点查处、严厉打击、错时勤务、重点布防等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10月07日09时许,神木市交管大队城区二中队民警在半切墩公安检查站处,与检查站民警联合查处了一名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违法嫌疑人,经民警对驾驶员李某某酒血液精测试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独有偶,在此前9月25日10时许,我市交管大队与检查站民警在联合检查过程中,于上述地点将同样饮酒后驾驶出租轿车的冯某某查获。

因李某某与冯某某所驾驶车辆为出租轿车(属营运车辆),故神木市公安局先后分别对冯某某与李某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同时交管大队还分别对两人作出5000元罚款,并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据违法嫌疑人李某某供述,他当日驾驶陕K号牌的出租轿车从神木市火车站出发,准备去往锦界镇。当时正值国庆假期最后一天,全市旅游探亲返程车辆达到高峰,若非民警及时查处,李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上路行驶将为群众出行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而李某某与冯某某也因其心存侥幸,漠视法律法规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