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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一男子醉酒驾驶机动车暴力抗法拖行交警被批捕

来源: 靖边大队 发布时间: 2018-05-15 浏览次数:

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拒不配合交警执法,且强行倒车拖倒交警造成轻微伤,在逃跑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乔某的行为已构成涉嫌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乔某被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8年4月27日22时许,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在我县城郊靖杨路附近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陕K籍红色长安小型汽车快速由南向北行驶着,执勤交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打开车窗后,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随即断定该驾驶员有酒驾嫌疑,便立即命其熄火接受检查,但该驾驶员像是突然惊醒,也不顾车边正在检查的交警,突然疯狂向后开始倒车,将正要检查该车的交警马某某挂倒在地,造成其头部受轻微伤。该驾驶员在倒车100多米后,直接和正在同向行驶的一辆大型汽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该驾驶员眼见驾车逃脱不了,便立即打开车门准备弃车逃跑时,被交警眼疾手快地控制,并强制传唤至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询问期间,该驾驶员一直顽固抵抗,态度嚣张,嘴中还不停地叫嚣着,不停地侮辱谩骂执勤交警。经请示上级领导,该中队强制将驾驶员带至县医院进行血液样本抽取,但该驾驶员极不配合抽检工作并采取暴力抗拒执法方式,最后经执勤交警强制按住抽血后送检,后经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乙醇浓度鉴定,其血醇浓度含量为114.1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调查,原来该驾驶员姓乔,靖边小河人氏,受朋友邀请参加酒宴,碍于朋友面子,在酒场上多喝了几杯,但自己感觉还清醒,就驾驶该车准备回家,车行驶至酒厂附近时,突然有人挡车,他原以为是有人想乘车,但打开车窗时才发现是交警,心想完了,一紧张,便毫无顾忌地向后开始倒车,这一倒车不仅挂倒了正在检查的交警,还和别的车发生了肇事。

次日,经约束酒醒后,乔某愣了神,说自己都干了什么事,真的不应该,并表现出深深的忏悔之意:“喝完酒后开车,不仅造成了交通事故,还做出了暴力抗警的行为,现在想死的心都有了,现在驾驶证也吊销了,工作没了,生活也毁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驾驶员乔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其行为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且乔某又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因其情节严重,靖边县公安局呈请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乔某批准逮捕。近日,经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乔某执行逮捕。

交警温馨提示广大司机朋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赋予了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也规定了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