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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窗 | 靖边公安局交警大队破获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案刑事拘留一人

来源: 靖边大队 发布时间: 2018-05-03 浏览次数:

2018年4月16日16时,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报警称:靖边县中山涧镇中山涧村一路段处,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没有相关手续,请求出警查处。

交警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调查,经调查,驾驶人边某某,靖边县中山涧镇人,驾驶号牌为陕J牌号东风牌轻型普通货车,上载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27罐,其中7罐有液化石油气,从延安市吴起县出发前往靖边县中山涧镇,行至中山涧镇中山涧村一路段时,被靖边县燃气办工作人员查获,并向交警大队报案。随后,民警将驾驶人边某某带回大队调查。经询问,边某某对自己无危险品运输资格证且所驾驶的车辆未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从事危险物品运输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触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边某某未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已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