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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源头 防事故 保安全 ——二大队召开出租汽车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约谈会

来源: 交警二大队 发布时间: 2017-11-29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总队“11.24”视频会议精神和周新民副总队长指示要求,深刻汲取米脂县“11.23”较大事故教训,把出租汽车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实落到实处,根据支队的相关要求,二大队于11月27日对辖区出租汽车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面对面约谈,支队事故科艾江平副科长参加会议。

        约谈中,大队领导向客运企业负责人通报了近期各出租公司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同时指出了出租汽车企业在车辆日常动态监管和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出租汽车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整改力度,整改源头监管的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加强安全管理,严肃处理,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惩罚措施;三是出租汽车企业严格落实出租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的清零,特别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清零,同时,督促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驾驶人互联网平台用户的注册工作,真正把出租汽车企业生产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四是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警示教育,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会上,艾江平副科长对被约谈的出租汽车企业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驾驶人及车辆的动态管理,树立安全运营、规范运营意识;二是要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消除各类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保证车辆安全运行;三是完善出租汽车企业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处罚措施;四是要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教育,坚持常态常效,强化监督问责,努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大局。

        通过约谈,各企业负责人表态,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完善管理制度,并承诺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教育,严格落实车辆和驾驶员违法行为的清零,并在车辆动态监管等方面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