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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交警凌晨突击查酒驾 查获饮酒驾驶5人 刑事拘留4人

来源: 靖边大队 发布时间: 2016-06-03 浏览次数:

为集中整治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不发生因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于5月31日晚至6月1日凌晨开展了整治酒驾统一行动。行动中,中队根据辖区实际,结合事故预防工作,分别在辖区重点路段设置执勤检查点,扎实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检查中,民警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严格规范检查过往车辆。全体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克服厌战思想情绪,全力以赴开展整治工作,形成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的高压严打态势。

5月31日17时34分许,李某酒后持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从靖边县寨山村黄河畔一超市出发,由西向东行驶至寨山村废品回收厂路段时,在躲避一辆装载机时与路北一大门发生碰撞,造成该摩托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抽血化验,李某血醇检验报告值为139.56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

5月31日22时14分许,高某酒后驾驶陕K5479Q号红色福德牌轻型货车从靖边县长庆路南段出发,行驶至长庆路与人民路十字路口闯红灯被我民警拦下。经抽血化验,高某血醇检验报告值为114.69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目前高某因无证、醉酒驾驶已被刑事拘留。

5月31日23时40分许,刘某饮酒后驾驶陕K6613H号绿色丰田牌小型汽车,从靖边县长城路“为人民思烤店”出发,行驶至长城路与统万路十字路口处时被我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化验,刘某血醇检验报告值为36.18毫克/100毫升。

5月31日22时48分许,孔某某饮酒后驾驶陕KRV616号白色大众牌小型汽车,从靖边县滨河路“溢佳阁”饭店出发,由南向北行驶在滨河路时被我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化验,孔某某血醇检验报告值为30.79毫克/100毫升。

5月31日23时35分许,张某饮酒后驾驶陕KCV666号灰色骊威牌小型汽车,从靖边县龙山路“回家的感觉”烧烤店出发,由北向南行驶至长城路红枫苑小区路口处时被我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化验,张某血醇检验报告值为20.45毫克/100毫升。

6月1日凌晨0时48分许,李某酒后驾驶陕KWT186号白色丰田越野车从靖边县王渠则乡出发行驶至西大街十字路口处时被我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化验,李某血醇检验报告值为94.01毫克/100毫升,目前李某因无证、醉酒驾驶已被刑事拘留。

6月1日凌晨2时05分许,吴某某饮酒后驾驶陕AW5U17号白色起亚牌小型汽车,从靖边县“魅力金座KTV”出发,行驶至人民路时被我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化验,吴某某血醇检验报告值为33.48毫克/100毫升。

6月1日凌晨3时40分许,王某酒后驾驶蒙K7H213号黑色本田牌小型汽车从靖边县林荫路与西大街十字路口东出发,行至东西大街十字路口西时被我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化验,王某血醇检验报告值为245.68毫克/100毫升,王某因醉酒驾驶已被刑事拘留。

此次行动战果丰硕、效果显著,严厉打击了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对抱有侥幸心理、无视交通安全法规的司机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创建了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