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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尽显无限“英雄豪气” 触犯法律身陷囹圄

来源: 榆绥中队 发布时间: 2017-11-13 浏览次数:

2017年11月10日晚,常年在外的子洲籍曹某回家探亲,与儿时玩伴聚会豪饮,酒后一言不合起身离席,驾车离开欲回延安。次日1时许,曹某醉酒后驾驶陕A65XXX中华牌小型轿车,由青银高速子洲入口驶入高速,行驶至榆绥高速石家湾收费站出口处,因其醉酒后误以为前方石家湾出口为高速公路入口,便在高速路上停车休息,05时07分许被民警查获,通过呼式酒精测试仪对其体内酒精含量检测,检测值为152mg/100ml,随后对其进行血样抽取。11月11日经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血醇检验结果151.4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该曹某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犯罪嫌疑人曹亚伟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规定,现已对犯罪嫌疑人曹某实施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