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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促和谐 破解难题赶比超——榆林交警三大队召开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工作推进会

来源: 三大队 发布时间: 2017-05-05 浏览次数:

2009年,榆林交警三大队会同榆阳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开创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数年来调解处理了大量的交通道路事故案件,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6年底,公安部和保监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在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对基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将“三位一体”调解工作与快撤、快处、快赔工作进行有机结合是今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新方向。

为了促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准备“三位一体”工作,并尽快与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工作将结合,三大队经过前期精心筹备,于2017年5月5日上午召开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准备“三位一体”工作推进会。榆林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郝荣飞、纪委书记杜树彪、事故科和宣传科负责人、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法庭庭长黄丽梅及三大队辖区各乡镇的司法干部参加会议。三大队教导员张亚军主持会议。

会上,首先由三大队大队长白锦升对三大队“三位一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顾,详细介绍了“三位一体”在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和效果,分析研判了当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三位一体”工作所面临的困境,并从七个方面对“三位一体”工作和事故快撤、快赔、快处工作今后的发展方向做了详细阐述;榆阳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法庭庭长黄丽梅就交通事故的司法调解工作作了发言;榆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程占堂代表三大队新聘任的第二届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做了表态发言;三大队副大队长郑国瑜宣读了聘请人民调解员的文件;副支队长郝荣飞向人民调解员颁发了聘书和工作证;支队纪委书记杜树彪发表讲话,指出开展“三位一体”工作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当前社情的,也符合百姓期待,开展“三位一体”工作也是提升交管部门现代治理能力的一种体现,“三位一体”工作开展要结合当前两员两站建设工作,并向纵深发展,要主动联系党委干部,联系群众主动开展服务,他还希望人民调解员能够打造自己的品牌,提升自身服务,依法、依情调解;会议最后,郝荣飞副支队长发表重要讲话。

郝副支队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三大队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并受周宁支队长委托代表支队党委对市、区两级司法局、人民法院、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及人民调解员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优势互补、携手共进。在讲话的最后,郝副支队长就如何做好当前工作对三大队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事故处理“三快”模式及农村“两站两员”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群众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汇报党委政府争取支持,主动协调司法、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保监部门,系统谋划,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这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把握重点,高效精准决策。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安全畅通、服务人民群众是公安交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三大队要毫不放松的抓好事故预防工作,找准道路交通安全的风险点、薄弱点和隐患点,加大交通秩序整治、管理力度,实现事故总体下降,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要创新事故处理工作机制,深化“三位一体”工作运行机制,在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上狠下功夫,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民事纠纷调处机制的创新,要扎实有效的推进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快捷处置事故现场,有效防范因交通事故现场撤离不及时引发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实现事故处理方式的新突破,要充分发挥科技对事故处理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依托总队研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互联网+”在事故处理中的应用,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服务群众水平。

三是密切协作,确保“三位一体”工作健康发展。三大队要主动作为,与参与“三位一体”工作的部门密切协作,创新工作思路,灵活工作方法,主动汇报,积极沟通,确保“三位一体”工作健康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沟通,取得支持,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和公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郝副支队长希望三大队在支队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探索事故处理工作新模式、新思路,为推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创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