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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10-26 浏览次数:

2022年10月25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2年第11次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榆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刘仁亮主持会议并讲话,支队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及相关直属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报告、党的二十大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党的二十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观看了相关视频资料,再次回顾大会盛况,深入领会大会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是一次胜利的大会、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博大精深、气势恢宏,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科学谋划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会议强调,要坚持深学细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和领航掌舵作用,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地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使全警思想和行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公安交管具体工作中,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刻谨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高度的责任担当,聚焦榆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务实攻坚,精准施策,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领导干部和党员民警要积极引领示范、主动带头先行,全体民辅警要积极参与集中学习,认真扎实开展个人自学,勤学善思,深刻领会,全面掌握精神实质,并结合公安交管工作和个人岗位实际,积极主动做好贯彻执行,在新征程上,奋力开创榆林公安交管事业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