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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郭平社督导榆林支队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11-15 浏览次数:

11月13日,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郭平社在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明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刘仁亮等人的陪同下,带领总队办公室、事故处有关同志,督导榆林支队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指导“11.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

郭平社总队长一行到榆后随即赶赴“11.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实地查看,并在交警支队召开汇报会。郭平社总队长传达了胡明朗副省长、曾岚常务副厅长关于“11.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批示精神,听取了榆林支队事故调查处置进展情况汇报,对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处置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郭平社总队长在听取榆林支队三秦冬季“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攻坚行动情况汇报后,他要求:一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要树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认真组织安排好各项工作,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全面完成全年各项任务。二要加大严查严管力度。要保持对大货车强超强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三超一疲劳”、“三驾”、农村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管力度,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三要加强隐患治理力度。要对榆林过境线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及时完善相关安全设施,源头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四要加强大货车的监管。要先行试点建设大货车监管平台,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对大货车的管理,有效减少因大货车引发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五要做好冬季事故预防工作。要提前做好冬季第一场降雪的应对工作,提升对结冰、大雾等恶劣天气的应对处置能力,坚决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张明副市长要求,要贯彻落实好郭平社总队长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11.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进一步强化冬季事故预防各项措施,坚决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