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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平社同志调研指导榆林公安交管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07-22 浏览次数:

7月18日至19日,省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郭平社带领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处室同志,深入榆林调研指导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治污降霾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明陪同有关调研活动。

18日,郭平社总队长一行到靖边县调研督导治污降霾和事故预防工作,期间查看了车管查验大厅、违法处理中心,并就老旧车淘汰治理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等工作与靖边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19日上午,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座谈会。会上,听取部分基层大队关于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老旧车淘汰治理等工作汇报,总队事故处、车管处负责同志反馈事故预防和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周宁支队长重点剖析上半年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汇报下一步预防和减少较大事故工作措施。

郭平社总队长在听取汇报后,肯定了榆林公安交警支队近期工作,并对治污降霾,老旧车淘汰治理工作提出专门要求。就下一步工作,他指出:一要认清严峻形势。充分认清榆林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厅全力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中心工作上来,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坚决预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二要转变工作理念。牢固树立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的工作理念,转变传统思维,始终抓住工作重点和核心,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有效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较大事故成因,针对重点违法、重点车辆、重点道路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持续抓好隐患治理、违法打击、“两站两员”建设等重点工作。四要采取超常措施。要采取长常规措施,狠抓路面管控和隐患治理,坚决扭转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的态势。

就下一步做好预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他强调,一要坚持向科技要警力。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加强“两站两员”建设,推广“警保合作”和“路长制”,通过调动科技力量和社会力量,弥补警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二要突出源头隐患治理。进一步加强事故多发点段排查,紧盯三年行动方案隐患治理任务,推动各级政府、交安委及时治理,从源头消除事故安全隐患。三要加强农村公路整治。认真落实部省关于农村公路整治措施,探索建立交警统筹管面、路长管线、“两员”管点、警保联动的管理机制,持续深化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千灯万带”建设,压降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四要加大路面执法管控。紧盯危化车和大货车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五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变勤务模式,切实提高雨雪雾等恶劣气象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水平。六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认真落实省政府《三年行动方案》和《追责问责办法》,加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追责问责力度,全面曝光责任企业及责任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市政府副秘书长韩玉堂参加了座谈会,并就有关工作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支队在家领导、相关科室及大队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