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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支队召开隐患企业警示约谈会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8-3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8月29日刘钊局长在全国交警系统“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视频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确保客货运企业源头隐患清零,8月31日,榆林支队召开隐患企业警示约谈会,支队党委委员、车管所所长徐登奎,车管所、交管科、事故科、“三个不发生”专项办相关负责人,榆林恒泰汽车运输集团、榆林市长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榆林风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众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车管所所长徐登奎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部局、总队、支队“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通报了各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违法未处理及交通事故等情况。各企业负责人介绍了各自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措施和隐患清零情况。与会人员共同分析研判了企业在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措施。

徐登奎所长指出,深入开展“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全力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市各客货运企业、危运企业责任重大,思想上高度重视,落实上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排查要由“经常”、“定期”向“每天”转变,做到“不放过一辆车、一个人”,确保“四率四百”日常化。

徐登奎所长强调,全市各客货运企业、危运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教育厅、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迅速开展重点驾驶人身体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陕公交〔2017〕199号)要求的时间节点和体检项目,完成所属驾驶人的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抄送辖区交警大队。

徐登奎所长要求,一是加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强化日常管理,依靠监管平台,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将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一位管理人员和驾驶人。要强化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开始关注重点驾驶人的安全心理素质,不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和驾驶技能。二是加强健全安全隐患清除长效机制。要紧紧抓住‘三超一疲劳’等高危违法行为,坚持动态问题导向,实时向重点驾驶人提醒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信息,落实禁行和强制休息措施;提前2个月向重点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推送督促检验、报废信息;提前3个月向重点驾驶人推送审验、换证、处理交通违法、参加学习教育等信息。做到动态预警,动态清零,动态监管。三是加强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深度调查。要牢固树立安全隐患就是事故、源头不清零就是渎职、不落实主体责任就是犯罪、不落实路面管理责任就是失职、督导检查就是责任担当的责任意识,将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深度调查的压力传到到位、到人,把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堵塞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绝不能把8月份的隐患带到9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