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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 遮牌赶路一时爽 降级扣分没商量

来源: 府谷大队 发布时间: 2020-09-14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府谷公安交警曝光了多起因遮挡号牌被查处的案例,可有些驾驶人还是不以为然,非要以身试法。9月4日,又一起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

当日11时许,执勤民警接到指令:一辆车号为晋A3***1的白色起亚牌小型轿车存在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嫌疑。民警立即在大石公路石马川高速引线布控将其拦截,随后将违法车辆和驾驶人杨*军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经查,违法行为发生当天,驾驶人并非驾驶人杨*军,而是杨*军的朋友靳*红。民警随即将靳*红传唤至交警中队问话,据靳*红交代,8月27日早上,他开着杨*军的晋A3***1的白色起亚牌小型轿车从府谷出发,去内蒙上班,因早上起床迟了,害怕上班迟到,又怕超速被记分处罚,于是,他行驶至大石公路小沙梁收费站后,用毛巾将车牌遮住,到老高川宝山煤矿时再取掉,以此来逃避“电子眼”的抓拍。本以为自己投机取巧成功,没成想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是被交警查获。

驾驶人靳*红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十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靳*红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机动车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电子警察”是对机动车闯红灯、超速、超员、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不间断自动检测和记录的系统,每一处的电子警察都是一个连续工作24小时不休息的交通警察。所以,请广大驾驶人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去躲避,只要你违了法,不管在哪里,不管是什么时候,我们都会找到你。在此也呼吁大家,争做文明驾驶人,拒绝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