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欢迎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安全宣传 > 以案说法 > 正文

高频率、不定时、不定点查酒驾 府谷公安交警劝君莫贪杯

来源: 府谷大队 发布时间: 2019-12-09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三秦冬季“除隐患、防事故、保平安”攻坚行动,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2月3日凌晨5点30分,府谷公安交警全警上路严查酒驾、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案例警示:7时许,男子杨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缓缓向执勤查处点驶来,民警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在与其交谈中民警发现该男子一身酒气,随即对其做呼气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70mg/100ml,属饮酒驾驶行为。经了解,12月2日晚上杨某某跟朋友小聚喝了点酒。自以为晚上睡一觉酒精就散去了,更何况凌晨这个时间段气温低天气冷,交警肯定没上班,岂料出门不到20分钟就被交警查获。对此,杨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证六个月的处罚。

有相关数据表明,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没饮酒开车的16倍,“这是由于因酒精的麻痹作用,酒后司机的行动、反应、判断力都将变得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对光、声反应的时间延长,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成为路上的一大交通安全隐患。”

那些觉得两瓶啤酒、一杯白酒不会妨碍开车的司机,其实纯粹是错觉。而事故一旦发生,受到伤害的就不仅仅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而是会给一个家庭甚至是几个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目前,我国现行的交通法规对于酒后驾驶的处罚相当严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府谷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目前交警查酒驾已不按“套路”出牌,采取的方式是不定时、不定点严查酒驾,无论是主干道还是巷道,都会有交警的身影,为人为己,请市民务必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