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欢迎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安全宣传 > 以案说法 > 正文

一男子为躲避电子监控 “有牌故意不挂”被查处

来源: 府谷大队 发布时间: 2019-08-09 浏览次数:

为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全面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三秦夏季严整治、降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府谷公安交警加强研判部署,强化巡逻管控,于8月4日查获一起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1时,府谷公安交警在G338国道巡查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且未放置临牌的小型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民警将该车拦停后,驾驶人边某出示了驾驶证、行驶证,但未出示机动车号牌。随后,民警在该车后备箱内发现车辆号牌。经查,驾驶人边某想逃避电子监控处罚,心存侥幸故意将车辆号牌卸下,不料被民警逮了个正着。民警当场对边某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指出其危害性。

目前,驾驶人边某已被依法给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在15日内参加交通安全学习。

近年来,随着“科技兴警”的投入力度,各大路口、路段随处可见“电子警察”的存在,对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发挥着重要作用。可是,依然有少数驾驶人处心积虑、费尽心思,用不悬挂号牌、遮挡、污损号牌来逃避“电子警察”的捕获识别。殊不知,这样的做法不仅威胁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对肇事逃逸案件的调查也增加了难度,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府谷公安交警提醒大家,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要在车牌上“动歪脑筋”,切忌心存侥幸,否则只会被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