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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三次酒驾被查 论“痴心不改”蜀黍只服你

来源: 三大队 发布时间: 2019-05-30 浏览次数:

数年来,经过各级交管部门的大力宣传和严厉查处,酒后驾车的危害逐渐被人熟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众所周知的常识,然而,依然有那么一部分人抱有侥幸心理,酒后依旧开车,甚至一而再再而三。日前,榆林交警三大队就查获了一起这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了解,该驾驶人已经是第三次酒驾被查。他的驾驶证也因第二次酒驾被查时吊销了。事情是这样的:

2019年5月28日晚21时许,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常乐堡中队民警张锦昊、刘勇、韩坤、李琪四人在金鸡滩镇金十路附近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一辆K69**5华泰圣达菲牌小型普通客车迎面驶来。该车被拦停后,民警要求出示相关证件,但该驾驶员在车内翻找未果。随后,民警根据该驾驶员提供的身份证号在移动警务通查询得知,驾驶证处于违法未处理、扣留、吊销状态。就在民警要求驾驶员下车准备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时,该驾驶员身上散发出一阵酒气。民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后经特勤中队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该驾驶员曾在2015年6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米脂县交警大队记十二分,罚款1000元;2019年3月因再次酒驾被榆林交警三大队查获且被吊销驾驶证;这次,又因为酒驾被交警三大队查获,还属于驾照被吊销期间驾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艾*利合并执行行政拘留20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榆林交警三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身的安全也为了其他人的安全,切勿酒驾、醉驾!!

酒驾附赠“套餐”:

“普通VIP”-饮酒套餐

A:酒+饮酒驾驶机动车辆=暂扣驾驶证6个月(12分全扣)+罚款+现场教育

B:酒+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现场教育+行政拘留

“豪华VIP”-醉酒套餐

A:酒+醉驾=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现场教育+刑事拘留

B:酒+醉驾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罚款+现场教育+刑事拘留

“至尊VIP”-酒驾交通事故套餐

酒+酒驾+重大交通事故=吊销驾照+罚款+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赠送“监狱风云”)

所以,希望各位驾驶员都能谨记!

酒可以喝,车不可以开!

喝了酒,就千万别开车!

杜绝酒驾,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