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榆佳中队麻黄梁分队民警在榆林东收费站出口开展“三秦春季严查严防”道路安全攻坚行动,暨“五一”小长假节前事故预防统一行动。
下午3时许,民警拦截检查一辆私家车时,刘姓女驾驶员无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经民警进一步核实,确定女驾驶员属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民警向驾驶员讲解了国家法律规定及具体条款,并明确指出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危害性以及潜在的安全隐患,驾驶员表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相当后悔。但法不容情,最终民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驾驶员1500元罚款,同时处以15日行政拘留,并于当天晚上十时移交榆阳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