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欢迎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安全宣传 > 以案说法 > 正文

靖边男子无牌无证逆向骑行摩托车惹事故

来源: 靖边大队 发布时间: 2019-02-28 浏览次数:

2019年1月30日11时30分许,郭某无证驾驶无号牌宗申两轮摩托车,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至靖边县南环路与一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该起事故中,郭某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机动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未实行右侧通行的原则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八条、第三十五条,被依法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靖边交警提示您:无证、无牌上路、逆向行驶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行车时要注意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不可为贪图方便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