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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被查大呼冤枉 原来曾吸毒驾驶证被注销

来源: 高交榆佳 发布时间: 2018-12-11 浏览次数:

日前,男子因曾经吸毒导致驾驶证被注销,无证驾驶机动车在榆佳高速佳县收费站出口被榆佳高交当场查获,将面临罚款 1500 元,行政拘留 15 日以下的行政处罚。

12月6日上午9时,高交榆佳中队执勤民警在佳县收费站出口开展日常执法过程中,一辆陕 K牌的白色小型客车缓慢地驶出高速,驾驶员神情有限异常。民警随即上前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驾驶人声称其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但可以报出身份证号码,请民警网上查询其驾驶证信息。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入佳县省际执法站进一步核查,通过公安网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却发现该驾驶人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其行为已涉嫌无证驾驶。曹某大呼冤枉,称不知道其驾驶证已被注销,不久前还去处理过违法行为,一切都是正常的。而民警在查询其驾驶证详细信息时,发现其并没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驾驶证也应该在有效期内,被注销的原因显然不是因为交通违法或者驾驶证逾期。果不其然,在民警的追问下,真相就浮出了水面。" 你有没有吸毒?“以前有,现在戒了”。原来,曹某是因为吸毒导致驾驶证被注销。

榆佳高交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将对曹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 1500 元罚款,并处 15 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