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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王中队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来源: 靖王中队 发布时间: 2018-11-30 浏览次数:

2018年11月22日,靖王中队王圈梁分队民警在王圈梁收费站广场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中查获1名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天15时45分驾驶人宋某驾驶机动车宁A8**28的别克牌小型轿车行驶至靖王高速王圈梁收费站出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检查,现场执勤民警看其眼神闪烁,在其准备变道离开前迅速将车辆拦截并示意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执勤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即现场对驾驶员宋*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血液酒精浓度为211㎎/100ml随后带回执法办公区再次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的血液酒精浓度为200㎎/100ml,随即民警带领驾驶员宋*到定边县人民医院急诊科进行抽血化验,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值为200㎎/100ml,宋某的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靖王中队民警对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靖王中队对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人实行“零容忍”从严处罚,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接手的每一起酒驾案件坚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坚决做到快速固定证据、快速录入系统、快速办结手续。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执法的公正性,有效地震慑打击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规范了路面秩序,为广大市民营造了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靖王中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法律不可能放过任何一个怀有侥幸心理知法犯法的人,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驾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