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欢迎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安全宣传 > 以案说法 > 正文

榆林高交榆佳中队错时执勤成效显著 大货车司机准驾不符被查获

来源: 榆佳高交 发布时间: 2018-10-18 浏览次数: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属于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着不可估量的潜在威胁,法律法规对该行为,也有着严厉的处罚标准。10月17日,高交榆佳中队民警在辖区榆林东收费站执勤时就查获一名“胆大”的司机,明知其B2驾驶证,不能驾驶重型半挂车,却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最终被敏锐的执勤民警查获,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15时许,高家堡分队民警在榆林东收费站外广场开展错时弹性上岗。检查过程中,有辆晋J560**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离执勤民警100余米处迟迟不肯行进,此举引起了民警的怀疑!于是,民警上前对该辆车进行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驾驶人高某某只能出示行驶证,声称自己驾驶证忘在家里了,在民警对其进一步询问后,高某某自知难逃法网,最终出示了自己现持有的B2驾驶证,与其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属于存在准驾不符行为。在证据面前,高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本想趁机侥幸上路,不曾想被逮了个正着,也表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高某某也因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拟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一千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