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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城交警查获一起“黑校车” 一次性罚款10200元

来源: 绕城大队 发布时间: 2018-10-17 浏览次数:

   榆林210国道城区过境线是煤炭运输的大通道,每天上千辆大货车呼啸而过,过往小轿车多是避之不及。但是在车流滚滚的国道上确行驶着一辆满载着十几个小学生的“黑校车”,若不是被执勤交警及时查获,将是难以想象的安全隐患。

   实际上,绕城大队自2017年开展交管业务以来,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开展“黑校车”专项整治行动,相继查获5起“黑校车”,罚款共计超5万元,对辖区校园周边非法接送学生的“黑校车”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

   近期,有热心群众举报称在榆林市第十一小学周边有个别超员的“黑校车”出没,为了坚决杜绝此类违法行为死灰复燃。9月28日,绕城大队组织一中队民警在校园周边采取蹲点守候的方式,要求势必查获这起“黑校车”超员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7时20分许,民警发现一辆绿色小型东风面包车向210国道榆常路口方向行驶,再一看车牌号就是要查处的“黑校车”,并且从远处透过车窗可以看到车内人头攒动存在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要求司机下车出示相关证件,并进行车辆检查。在打开车门的瞬间,民警发现面包车里挤满了大大小小的学生,包括驾驶员共12人,而该车核载7人,已严重超载,且车辆也不是规定的校车。民警立即将车中学生妥善安排回家,将该车及驾驶员带回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在详细询问后得知,该车驾驶员李某,男,持C1驾驶证,榆阳区人,今年秋天开学后在金榆小区开办托管班,共招生了19位学生,刚一个礼拜前开始用自己的东风面包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没想到这么快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该李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过额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对托管中心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严禁其利用私家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在此,绕城大队提醒广大学校、家长朋友们,为了交通安全,切勿让自己的学生、孩子们乘坐“黑校车”及超员车辆。绕城大队仍将继续加大对“黑校车”的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