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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男子酒驾出事故“撞见”巡逻民警被拘留

来源: 靖边大队 发布时间: 2018-07-27 浏览次数:

07月21日晚,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乔沟湾中队民警在对307国道进行路面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陕K牌号白色“长安-奥拓”牌小型轿车滑入307国道乔沟湾段一水渠内。民警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发现该车辆驾驶人王某某疑似睡着了,且酒气较重,随即民警示意其下车并接受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115.1mg/100ml,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后中队民警对王某某进行控制,并对其进行血样抽取,经榆公交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样中乙醇浓度进行检测后,其血液中酒精浓度含量为125.3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至此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民警面对面对其讲解酒驾的危害及后果,王某某意识到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险性。他向民警表示感谢且服从民警对其违法行为做出的处罚。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刑事拘留于靖边县看守所,依据法律法规,王某某将被依法吊销其驾驶资格且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

近年来,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酒后驾车作为宣传重点,不断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其危害性和违法严重性,大部分群众能够深刻认识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但是仍有小部分人对于酒后驾车抱有侥幸心理和麻痹性。再此,靖边交警再次向广大人民群众重申酒后驾车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对自己及他人生命的漠视和不负责任,对于此类违法行民警将做到“犯必究,查必严”,总之还是那句话“风里雨里,各大路口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