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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证吊销帮开车,害人害己误行程

来源: 靖王中队 发布时间: 2018-05-11 浏览次数:

为了扎实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攻坚行动工作,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榆林市交警支队高交大队靖王中队结合辖区实际,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力度,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营造严管严控的执法氛围。

5月10日,靖王中队执勤民警在王圈梁收费站广场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10日09时50分许,梁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行至王圈梁收费站时,看见有交警在前面检查车辆,便与副驾驶丁某迅速交换了位置,被执勤民警当场发现,民警上前立即将该车拦截检查,要求梁某出示相关证件,梁某无法出示,最后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在公安网核对后发现梁某驾驶证信息状态为吊销,民警随即将梁某带回单位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梁某称,自己于2013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交警依法吊销了驾驶证。以为高速上开车没事,就主动要求驾驶机动车,抱着侥幸心理,没料被交警查获,同行的丁某知道自己驾驶证由于醉酒驾车被吊销了,在自己的要求下,丁某将车交给了梁某驾驶。

最后,执勤民警给予梁某及丁某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梁某及丁某相应的处罚。靖王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莫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