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2日21时许,榆绥中队民警在米脂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曹某驾驶一辆比亚迪小轿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称未携带驾驶证、随即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一步核实,经核实确认驾驶员曹某驾驶证被注销,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该曹某曾有过吸毒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对曹某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在此,榆绥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