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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警自身安全防护的几点建议

来源: 高交榆佳大队 发布时间: 2021-08-27 浏览次数:

近年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在当前汛期、“十四运”交通安保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各项交管任务繁重,且警力增加有限的情况下,上路执勤和进行事故勘察的交警只能靠“勤”来补,在路面执勤的时间越来越长,交通安全风险就日益突出。根据近年公安部公开发布的信息显示,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牺牲伤亡率交警排名第二,其中交警因交通事故致伤致死率排在第一,交通事故已成为危害交警人身安全的第一因素。在沉痛悼念,敬佩同事格尽职守的同时,对于这种情况,如何加强安全防护的这一话题谈几点看法,在缅怀英烈的同时,我进行了思考,下面就高速公路交警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提几点意见。

一、要立足实际,全面降低一线交警路上执勤安全风险隐患。

经过分析交警因公牺牲案例不难发现,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与交警大队平时组织实战训练不足,民警现场执勤执法不规范,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安全防护制度不落实,一些一线民警自身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有关,虽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但是在具体的落实中没有扎扎实实的落实。

(一)要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以高交榆佳大队为例,大队85%的民辅警充实在基层一线外勤中对,大多数的民辅警上路执勤执法中按规定佩戴反光背心、执法记录仪、喊话器、携带反光锥形桶等常用警用设备,但仍有部分民警安全防护意识不强,执勤中不太注重安全防范措施;特备是在夜间的事故勘察过程中即使采取了安全措施,也达不到规范要求。如驾驶警车不系安全带、接打报警电话等。

产生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的原因主要是:一是盲目自信的原因。可能会有“我驾驶的是警车,警灯闪烁,安全系数高着呢。”或凭经验,自己常年在辖区道路行驶,每一段路都是特别的熟悉,不会出现任何问题。民警对于可能出现的驾车安全隐患没有充分估计,就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二是对交通管理工作业务掌握不透、警务技能不扎实。部分民警缺乏临场的应变能力,缺乏必要的查缉纠违战术培训,缺乏团队合作意识,且没有机会去参加专门查缉纠违等警务技能培训,导致出现突发情况时现场民警对具体操作一片茫然,头脑中很容易出现一片空白,甚至不知道有效的掩护同事,使得我们很难适应突发事件对于自身安全防护的反应。

(二)路面执勤执法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收费站广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安全风险。根据案例,发生交通事故60%以上是因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严重超载、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是在巡逻车内鸣笛警示或用喊话器提醒司机消除交通违法行为,但彻底消除交通违法则需要民警下车执勤。此时,疾驰而过的车流对执勤民警自身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如果遇到机动车制动不灵、驾驶员疲劳驾驶或操作不当等情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事故中队在处置事故现场时存在安全风险。民警赶到现场后,忙于设置预警设施,抢救伤员,勘查现场,查找当事人、证人。如果事故车辆占道,道路又在通行,通行的车辆经过事故现场时就容易受阻,必然要采取减速或变更车道等措施。而一些速度过快或车况不佳的车辆,就容易冲入事故现场警戒区,给专注处理事故的民警或施救人员造成伤害。

(四)事故多发地段和恶劣天气巡逻管控存在安全风险。由于工作性质,交警需要常年参与路面执勤执法,且常在雨雪雾恶劣天气条件下和夜间执勤或勘查事故现场。辖区道路的隧道、桥梁较多,还有长下坡路段,遇到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地面磨擦系数减小,有些路段的路面因设计缺陷、缺少地温等因素极易发生积水、桥面结冰现象,事故发生率比平时高。为执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时,就需要增加警力加强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执勤民警在进行道路管控、压速带道、管制分流等工作时,危险性随之大大增加。

二、加强一线执勤民辅警安全防护工作的几项措施。

(一)要提高安全防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综合分析辖区道路发生伤亡事故的原因,暴露出一些地方对安全防护工作重视不够、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日常督察不严等问题。为此应合理设置警力部署,科学调配,确保民警、协警在执勤执法时精力充沛,以便在执勤执法中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紧急情况。

(二)合理配备、使用安全防护装备。一要给执勤民警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包括性能完好的警用车辆,执勤和勘查现场时应携带的交通标志牌、反光锥形桶、警示灯、喊话器、车载显示屏、强光手电和反光背心等常用警用设备,并就装备使用方法对民辅警进行业务培训,让民辅警掌握面对复杂道路条件和恶劣天气条件如何站位、使用防护装备的基本常识。二要提高民辅警的防护装备应用意识。通过观看民警执法时遭受交通事故的视频案例、参加防护装备使用培训和加强对一线民辅警使用安全防护设备的督察检查等多种形式,让民辅警认识到合理使用安全防护装备的重要作用,并自觉使用装备。三要完善安全防护装备。积极做好安全防护装备的保障工作,特别是反光背心、反光锥形桶、照明设施、警灯警报器、执法记录仪等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装备,出警前做好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和轮胎等安全装置的检查工作,及时更换反光效果不好、照明状况不良的装备,确保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到位。

(三)提高民辅警警务战术理念的认识。每天执勤执法前、后问自己两句话:A、我的行为安全吗?B、如果不安全,有没有更安全的方法?说到这里很多同志不理解为什么要这么做,大家会说:我只是个交警,我无非就是开罚单处理违章,为什么要带单警装备,为什么要学战术理念等等。殊不知警务战术理念是涵盖所有的警种和警察生活的,我们要面对的是执法的危险和暴力的抗拒,我们要学会安全的保护和武力的对抗,这样做完全是为了确保我们执法和自身的安全。安全是永远放在第一位的,所以一定要理解运用警务战术的安全意识:“安全执法”意识、“警力优势”意识、“协作掩护”意识、“战术撤退”意识、“危险加一”意识。通过学习、训练改变我们执勤执法的误区与陈旧的执法观念;通过学习、训练提高我们的执法素质和震慑度,使我们有良好的警察形象,也为我们能平安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安全防护教育培训。法制部门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执勤执法安全防护集中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自我防护意识,随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情况的准备。定期加强安全防护实战技能训练,结合日常工作和实战需要,组织一线民警开展安全防护实战训练,重点训练现场警告标志设置、警车停放、民警间的协同保护、事故现场指挥疏导和安全撤离、民警安全站位、警灯的合理使用,以及巡逻查缉的方法和手段,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等,通过反复训练,让一线执勤民警掌握正确的方法和要领,不断提高安全防护的能力。

(五)加强法制监督,提高执法水平。为提高民警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围绕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程序对民警日常执法行为开展重点督查,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完善勤务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队伍长效管理机制,以科学、规范执勤为基础,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