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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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测评工作

一、支队自评情况

2月份,采取各大队自评和省总队、支队视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2月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了测评,测评的城市道路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率为95%,行人遵守信号灯率为95%,非机动车遵守信号灯率为96%,城市电动车骑乘人头盔佩戴率为39%,普通公路电动车骑乘人头盔佩戴率为35%,摩托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为92%,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为93%,高速公路安全带使用率为98%,其他道路安全带使用率为94%。

支队调取各大队卡口视频情况

抽查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的卡口有:二大队长城路与人民路十字,榆横大队榆溪大道与兴达路十字,绕城大队长城北路二十三小门口,横山大队二完小,府谷氮肥厂路,神木东兴街与光明路十字,定边长城街与政协巷交叉口,靖边东大街与金花路十字,子洲大理路与开元路十字,绥德旧车站转盘,米脂青年路与银州路十字,清涧国税局城区道路,吴堡中学门口,佳县电信局大门口等卡口。

总队通报2月份全市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为39%,未达到预防事故“减量控大”制度考核要求的70%以上。支队通过抽查各大队视频卡口过车数据,其中,绥德大队、府谷大队整体佩戴率为75%、74%,达到了考核要求。请各大队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查处工作力度,力争2021年全年达到考核要求的城市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率为70%以上。

三、测评工作点评

2月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测评工作,各大队普遍能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评,整理测评报告等。但个别大队依然存在工作不主动、针对性开展工作不够,自评数据存在水分,部分自评结果明显偏高,不能够反映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改进测评工作。二大队使用“大头贴”方式持续曝光不佩戴安全头盔,头盔佩戴率有了明显的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指标测评工作,目的是客观反映各大队城市交通秩序水平,准确把握短板弱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以便精准打击城市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各大队高度重视,对照本次通报的整治测评工作数据,认真分析研判,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久久为功,继续推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常态化,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治理水平,巩固治理成果,扩大覆盖范围,全力以赴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2021年2月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测评指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