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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方案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交警支队是市公安局领导下主管全市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机构,是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领导、检查、安排部署全市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二)参与制定城乡道路交通规划;负责全市交通管理安全设施的规划、管理和监制工作。

(三)负责全市交通事故的预防、调研和复议复查工作,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四)指导全市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对违法、肇事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组织领导和实施全市公路巡逻综合执法;负责公路治安案件的处理、公路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处理,承担交通警卫保障任务。

(六)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牌证核发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审验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法制建设,执法检查,开展法规调研活动。

(九)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规费、铁路道口费、罚没款管理,编制经费预、决算及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服装、设施、装备和有关物资的分发、调配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和市公安局做好全市公安交警机构编制、班子配备工作,提出本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使用意见;负责全市交警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交警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

(十一)组织领导全市交警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能、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市交警工作统一指挥调动、公安交管要情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接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进行先期处警。

(十三)负责机关文电、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的处理与管理;负责机关保卫、卫生、信访、内外接待、车辆使用、维修等警务保障及固定财产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二0一五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规划

2015年,全市公安交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公安交管工作会议和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畅通、保安全、防事故”的总目标,突出法治建设、廉政建设“两个重点”,狠抓城市道路缓堵保畅、农村道路防控体系建设、高速公路精细化管理“三项工作”,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促进事故预防、道路管控、科技应用、服务群众、执法管理水平“五个提升”,实现公安交管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提升事故防控水平

1、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形成“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齐抓共管格局,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关键性、全局性重大问题。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事故舆情研判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分析研判会议,定期公布一批隐患路段,并会同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落实事故多发路段省市县三级督办治理制度,省级督办治理率要达到100%,市级督办治理率要达到90%,县级督办治理率达到85%。在市县(区)两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争取落实专项资金,大力推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逐步健全市、县(区)特别是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年内完成通行客运班线的农村重点隐患路段的排查治理。

3、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管控。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协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建立完善全市和途径我市辖区道路的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基础台帐,全面加强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的安全监管。利用行车记录仪、GPS监管平台,加强对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夜间0时至5时停运制度和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工作。对逾期未检或计分满12分未处的“两客一危”车辆,要禁止上路行驶。对七座以上小型面包车,要逢车必查,以消除事故隐患。重点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联合教育部门强化校车日常检查,坚持每学期开学前开展一次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4、提高事故案件办理水平。全面推行外勤中队处理轻微事故机制;建立事故案件支队、大队两级双向研判机制;加强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力度。完善重大事故信息分级报送责任制,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现象。要加强对一线事故处理民警的指导,提高全市交通事故案件的办案质量。

5、严格落实交通事故倒查和追责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交通事故调查、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严格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责任倒查和追责,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加强秩序管理,进一步提升道路管控水平

1、实施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上半年,修订完善《榆林中心城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汇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发布。各县区要着手制定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规划。高新区和神木、府谷县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要在年内组织实施,推进交通安全设施的规范设置和城区部分区域交通组织的科学高效。榆林中心城区重点对城区主干道交通组织做出优化调整,在充分调研和征询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实施具备微循环条件的路段和区域单向行驶,最大限度挖掘道路通行潜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2、强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常态治理。继续加大对酒驾的打击力度,保持整治的威慑力,并使之常态化。针对营运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和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现场纠违和执法,实现公路交通违法现场查处量不低于公路交通违法查处总量的40%,其中现场查处的超速、超员、酒后、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所占的比例应达到60%以上。同时积极协调环保部门,完成黄标车的淘汰报废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检验率。

3、加强城市静态交通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对市综合执法局移交的城区临时停车泊位进行重新确认,科学施划,严格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上半年,修订完善《城区道路临时停车位管理办法》并适时发布,确定榆林中心城区新建路等路段为严管路段,加大机动车违法停放整治力度。各大队都要至少确定一条严管示范路段,重点创建并加以整治。积极汇报主动争取恢复部分挪作他用的地下停车场,新建一批地上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位不足的问题。

4、提升城市缓堵保畅工作水平。加强交通管理基础数据调研,完善缓堵保畅工作机制,积极破解城市高峰期、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交通拥堵难题,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的出行方式。规范榆林中心城区新建51处路口交通渠化、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相位配时,解决榆林中心城区主干道公交港湾建设问题。指导大队落实《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道路交通勤务管理规定》,提高勤务安排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5、强化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工作。深化高速公路122路警联勤联动工作模式,进一步推进“路警企”应急管理机制的落实,实现信息、资源、执勤执法力量的整合,提高高速公路巡查密度,积极构建符合榆林高速公路实际的新型常态指挥实战勤务机制,完善高速公路勤务考核,大力推进高速公路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高速公路路面管控能力和水平,强化重点时段、重要节点,事故多发路段、桥隧路段的防控,做到“三个不发生”:同一点段不重复发生事故,可防可控的事故不发生,不发生责任事故。

6、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大力推广“广西经验”和“咸阳模式”,推动县乡两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加强乡镇交管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通安全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2015年全市80%乡镇要建立交管站,并配齐专兼职交通安全员、协管员,2016年全部建成。加大对农村地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微型面包车和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的管控力度,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7、完善快速反应的应急管理机制。要牢固树立雪、雨、雾霾、沙尘等恶劣天气就是重大警情的指导思想,及时发现,主动应对,迅速组织,全警上路,确保在恶劣天气条件下领导到位,路面管控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认真贯彻落实市道交委办公室《全市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处置机制,构建部门联动、路警联动、区域联动、社会联动应急体系,提升应急保障水平。会同安监、交通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交通应急预警和处置能力。

(三)推进四项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应用、服务群众和执法管理水平

1、全面深化两个服务平台的应用。要将各项交管业务全部纳入综合应用平台进行管理;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加强对基层大队各项交管业务和队伍管理的监督指导、统计分析、考核评判,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的建立和应用,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2、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按照《全市公安道路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完成年内重点工作任务,加快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建设、交通监控系统建设、缉查布控系统建设和系统的关联、升级、整合。上半年,完成榆佳高速陕晋卡口、榆商高速陕晋卡口建设工作;下半年,启动榆佳、神府、神佳高速区间测速系统和210过境线、榆林中心城区北环路、东沙新建一、二路等新建道路和榆神工业园区主要道路的视频综合监控建设工作,加快全市主干道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步伐。

3、打造科技信息化示范县(点)。在现有信息化建设应用的基础上,重点建设和改造榆林中心城区长城路、富康路、榆林大道、迎宾大道等主要路口的信号控制和电子警察系统,打造全市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示范点。确定府谷县和清涧县为科技信息化示范县,适时召开科技信息化建设现场会,加快市县两级集成指挥系统建设工作,构建快速高效的市县两级大交通指挥体系。

4、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完善科技队伍培养机制,定期组织全市交警系统科技信息化分管领导、科技信息岗民警和机关内勤开展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和考核,培养一批科技业务骨干,推进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科技队伍建设。

5、加强基层执法指导。进一步提升法制部门的专业化水平,加大对基层法制工作的指导力度,全面推行无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签注意见不予处罚的制度,深化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发现基层执法突出问题,及时指导纠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法律文书和办案程序。

6、加强执勤执法监督。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深化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完善执法办案场所建设,规范执法记录仪管理和使用,落实监管措施,实现对违法信息驾驶人考试、车辆注册登记、事故处理和路面执勤执法活动的全程监督,做好对违规数据的实时监管,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网上审核、网上监管、网上考评。加强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召开向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报告工作汇报会,广泛征询各方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提升执法公信力,树立良好形象。

7、加强一线执法保障。加强对基层一线民警执勤执法装备的配备,提升一线执勤民警的警务实战化水平。坚决依法打击暴力抗法或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交警执法的权威。

8、探索创新服务工作机制。在2014年简政放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服务思路,改进服务方法,开通车管所自助服务平台,车辆号牌由十选一增加到二十选一,切实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车驾管业务。完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大力推行高速公路财损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指导各县成立快处办公室。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和使用,扩大救助覆盖面,提升救助基金的使用效能。

9、加强车管所等级化建设。按照一等车管所等级化建设标准,完成麻黄梁工业园区车管所业务大厅主体工程建设。进一步理顺大车管机制,力争监管中心年内投入使用,加强对全市窗口单位业务办理全程的监管。加快推进驾驶人考试场地的社会化,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做好各县车管所的等级评定工作,力争再有一批县级车管所升级进档,努力把神木县车管所打造为全国一等车管所。

10、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加强驾驶人考试、办牌办证、交通违法记分、车辆检验等工作的警务公开,落实各个环节监管措施,巩固打击非法中介的成果,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考核通报制度,连续两次通报的大队,要启动实行问责制。进一步提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

11、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重点信访案件分析、每月信访情况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不断提高信访案件接访的能力和水平。完善舆论预警和引导工作机制,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投诉和行政复议案件。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推进文明交通法治交通进程

1、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继续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五进”和“122”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大文明交通宣传提示,推进文明交通法治交通进程。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力度,不断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的意识,动员更多的力量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

2、深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策划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现场会议。各县区以执法窗口、公共场所、企业、学校和社区为重点,高速公路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为重点,农村地区以村委会为重点,加强与相关部门共建共享,推进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支队、大队班子成员每人包抓至少一个宣传阵地,每月深入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强化重点群体点对点警示提示。各大队要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发挥微信平台、政务微博和交通广播电台FM959的作用,发布交通安全管理动态和道路通行信息,为群众安全出行提供服务,并及时对“五类重点车辆”管理者、驾驶人开展点对点的安全警示。

(五)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交警队伍的能力水平

1、坚持政治建警。加强民警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理想信念专项教育、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打造忠诚可靠的交警队伍。着力培育警营文化,挖掘感人事迹,发现和选树一批工作典型和个人典型,夯实执法为民思想基础,培养榆林交警的职业自豪感,增强工作责任感。

2、坚持业务强警。充分发挥全国交警网校这一平台作用,加强民警、协警分类化培训,提升民警、协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和信息化应用素质,各大队民警参学率要达到80%以上。围绕执法需要和实战要求,定期组织领导、业务骨干开展集中培训和警务实战训练,提高驾驭复杂形势、严格依法办事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3、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增强领导和民警廉洁从警意识。完善协管员管理办法,严格队伍管理,坚决查处民警、协勤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争创无违纪大队。

4、坚持从优待警。加强民警巡逻执勤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防护教育和督促检查;开展节日慰问退休老干部和困难民警活动;落实体检和年休假制度,确保降温费、加班费等从优待警政策落实到位;完善“五小”工程,谋划警史馆和荣誉展厅阵地建设,创建模范机关。

5、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按照省总队和市局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制度,细化月考核、半年、年终考核细则,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落实包联督导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督促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启动双向考核机制,开展机关科室目标责任考核,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指导基层、服务基层、监督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6、完善队伍保障机制。加强交警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逐步建立市县两级政府道路交通管理专项资金预算制度,努力争取和充分利用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切实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强计财装备管理,规范政务事务工作,严格内部审计,为各项交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基本情况

我市交警系统体制从2004年10月份调整以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指挥”的原则,将市、县交警分别纳入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管理。支队机关内设24个科室(队),直属14个大队(高交大队属于组建阶段,财务核算列入支队机关;榆佳大(中)队财务核算列入榆绥大队),下属1个事业单位。15个直属单位具体为:高交大队、市一大队、市二大队、市三大队、市榆横工业园区大队、市榆神工业区园大队、市高交一大队、市高交二大队、市高交三大队、市高交四大队、市高交五大队、市高交六大队、市榆绥高速公路大队、市榆佳高速公路大(中)队、市驾驶人考核教育中心。财务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核算。支队作为主管会计单位,对市财政局负责,接受同级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大队为基层会计单位,接受支队的管理、检查、指导;中队为报账单位,由大队直接管理、核算。支队设计财科、配备专职会计、出纳、票管、稽核、收费人员;大队设综合办公室,配备专职会计、出纳,专兼职票管、稽核、收费人员;中队设专职报账人员,负责处理本中队的各项财务活动。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是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的。其中,收入预算是根据本单位职能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在全面汇总分析本单位人员、资产等配备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的年度预算需求。同时,按照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及预算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具体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按国家、省、市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五、2015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5年度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共预算总收入21,005.58万元,其中:支队机关10,035.25万元;市一大队1,690.54万元;市二大队1,820.36万元;市三大队894.62万元;市榆横工业园区大队1,394.13万元;市榆神工业园区大队112.90万元;市高交一大队827.05万元;市高交二大队653.69万元;市高交三大队650.52万元;市高交四大队627.79万元;市高交五大队687.64万元;市高交六大队818.24万元;市榆绥高速公路大队529.33万元;市驾驶人考核教育中心263.5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5年度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共预算总支出21,00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0.85万元;项目支出7,384.73万元。

支队机关和直属单位支出明细分别为:支队机关10,035.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3.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7.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4.82万元,项目支出6,939.41万元;市一大队1,690.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5.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6.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44万元,项目支出121万元;市二大队1,820.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7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24万元,项目支出19.80万元;市三大队894.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7.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82万元,项目支出45.37万元;市榆横工业园区大队1,394.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9.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7万元,项目支出47.75万元;市榆神工业园区大队112.9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7万元;市高交一大队827.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0.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7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市高交二大队653.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7.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75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市高交三大队650.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5.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81万元,项目支出72.40万元;市高交四大队627.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0.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5.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3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市高交五大队687.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9.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5.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46万元,项目支出33万元;市高交六大队818.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8.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22万元;市榆绥高速公路大队529.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8万元;市驾驶人考核教育中心263.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64万元。

附:部门收支预算公开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