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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方案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交警支队是市公安局领导下主管全市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机构,是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对策和发展规划,领导、检查、安排部署全市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二)参与制定城乡道路交通规划;负责全市交通管理安全设施的规划、管理和监制工作。

(三)负责全市交通事故的预防、调研和复议复查工作,参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

(四)指导全市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对违法、肇事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组织领导和实施全市公路巡逻综合执法;负责公路治安案件的处理、公路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处理,承担交通警卫保障任务。

(六)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牌证核发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审验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法制建设,执法检查,开展法规调研活动。

(九)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规费、铁路道口费、罚没款管理,编制经费预、决算及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的服装、设施、装备和有关物资的分发、调配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和市公安局做好全市公安交警机构编制、班子配备工作,提出本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使用意见;负责全市交警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全市交警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

(十一)组织领导全市交警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能、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市交警工作统一指挥调动、公安交管要情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接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进行先期处警。

(十三)负责机关文电、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的处理与管理;负责机关保卫、卫生、信访、内外接待、车辆使用、维修等警务保障及固定财产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二0一四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与目标规划

2014年,是全市公安交管工作的“规范建设年”,即:夯基础、抓管理、促规范。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公安交管工作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强化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改革创新、简政放权,重点加强队伍管理正规化、执勤执法规范化、秩序管理精细化、事故预防科学化、科技应用专业化、警务保障实战化,实现群众满意度、执法公信力和道路管控能力提升,推动全市公安交管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幸福榆林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加强队伍管理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交警队伍整体素质

1、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进一步打牢群众观念,做人民群众贴心人和群众权益保障者。

2、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创建无违纪单位。

3、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围绕执法需要和实战要求,建立与高等院校合作培训机制和日常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对民警和交通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素养。

4、加强目标责任考核。落实队伍分类化管理和考评项目化管理机制,落实“月考核”、“请销假”、“岗位轮换”等各项措施,完善考核制度,创建模范机关。

5、加强队伍先进典型宣传。开展“十佳民警”和“十佳协管员”评选活动,发现、培树一批先进典型,讲好交警故事,树好交警形象。积极开展警营文化活动,培养交警职业自豪感,营造和谐的干事氛围,创建文明单位。

(二)加强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交警执法公信力

1、全面推行使用执法记录仪。完善民警执勤执法全程动态监督机制,实现道路执勤执法、查处违法、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查验、处理事故全过程录音录像,未使用执法记录仪的,严禁上岗执勤执法。

2、整治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违法数据排查清理工作,集中清理遗留违规、无效和不规范录入的交通违法信息。严厉打击“车托”,实行警务公开,严格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规划、审批、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驾驶人考试、办牌办证、交通违法记分、车辆检验和事故车辆施救、停放等工作措施,切实解决乱罚款、乱收费,违规指定清障救援公司、停车场,违规发放驾驶证,违规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违规“铲分”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3、加强执法指导。定期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认真梳理基层民警执法突出问题,组织编写执法手册,指导民警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法律文书、办案程序等。

4、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酒驾”执法、记分管理、较大以上事故处理等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各地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完善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制度,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全程、实时监督。同时严查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5、推进简政放权。在车驾管32项便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落实省厅改进作风便民利民8类50项措施,6月底前免检国产小型汽车注册登记和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全部下放到县车管所。摩托车登记业务原则上全部下放到有条件的交警中队办理或代办。依托汽车品牌专卖店(4S店)、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开办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等业务。增设车管、违法信息自主查询服务设备,延伸“118/114”服务热线告知驾驶人审验与换证、车辆检验与报废等服务功能,按月公布辖区驾驶人考试能力和考试计划。节假日对群众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按规定预约办理。规范交通违法“一站式”处理业务,及时受理机动车套牌违法案件,并对相关交通违法记录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撤销。

(三)加强秩序管理精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水平

1、建立交通组织规划机制。科学决策,统筹规划,2014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榆林中心城区交通组织规划,实现交通管理由经验型、粗放型向科学型、精细型的转变,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的设置和使用,城市道路规范设置率达到90%以上。

2、深化“创建”活动。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和“文明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新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管理设施的施划,特别要解决好榆林中心城区信号灯配时、停车泊位、公交港湾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缓解城市拥堵。

3、加强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认真研判、统筹协调、科学组织全市开展阶段性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以“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强化对客车、货车、危化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的管理,提高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机制。主动适应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条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需要,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管理措施,强化应急保障,适时组织演练,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水平和道路安全警卫能力。

5、建立常态化上路巡查勤务制度。按照公安部要求,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特点,采取不同的勤务模式,落实设点、控线、管面措施,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落实安康现场会议精神,全面推广公安交警和交通路政联勤联动工作勤务模式。按照部省要求,设置“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秩序,保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四)加强事故预防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维护道路安全稳定能力

1、充分发挥市县两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作用。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适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制约交管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综合治理的格局。

2、强化常见多发形态事故预防。确定事故预防工作重点,全力防范高速公路追尾事故、国省道正面碰撞事故、农村和山区公路翻坠事故,严厉整治高速公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推动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善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和农村山区公路路侧防护设施,重点推动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高隐患路段,改善防事故、保安全的道路环境。

3、大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开展事故多发路段排查和督促治理,省级督办治理率达到100%,市级督办治理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治理率达到85%以上。全面排查治理机动车销售、改装、检验、登记、维修、报废等环节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校车、客车和危化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强化对驾校安全教育的监管,严格驾驶人考试制度,把好道路交通安全源头关。

4、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大力推广“武功经验”,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同时加强农村交警中队建设,联合当地乡(镇)政府共同抓好微型面包车核载治超工作。

5、强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加强事故处理民警队伍建设;加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和信访工作,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85%以上;逐步在高速公路推行财产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理工作首问负责制,增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理岗位,为开展垫付、救助、追偿等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6、加大依法严格追责力度。加大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责任倒查和追责力度,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戒教育作用,倒逼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7、持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切实抓好省人大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坚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支队、大队班子成员每人包抓一个社区,每月深入社区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8、强化重点群体点对点警示提示。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平台、交警微博作用,及时对“五类重点车辆”管理者、驾驶人通报事故案例,开展安全警示。充分利用短信平台,落实重点驾驶人违法告知和违法记分临界告知制度,发布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和道路通行信息,为群众安全出行提供服务。

(五)加强科技应用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

1、进一步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完善信息系统的设置,增加科技执法设备种类和数量,提高道路安全系数和管控能力。加快支队指挥中心与各大队指挥室的联网进度,省际、市际执法服务站接入卡口系统,实现对全市交通秩序的智能化管理。

2、开展智慧城市交通发布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城市交通管理基础信息库建设,推进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和信息发布体系建设。2014年底前,完成榆佳、神府高速省际卡口建设,所有省际卡口和部分市际、县际卡口接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

3、强化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的应用。2014年4月前,建立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免费发送交通安全提示、交通违法记录、交通违法累积计分等信息。建立全省交通违法信息自助查询和处理平台,提供交通违法信息查询、网上裁决和缴款服务。

4、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应用考核机制。完善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运行机制,全面实行网上执法办案、网上执法案件审核和执法考评等,进一步杜绝管理漏洞,把信息化应用贯穿到交管工作的各个方面。

(六)加强警务保障实战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执法保障能力

1、落实执法保障政策。加大对基层执勤执法装备的配备力度,增强交警队伍执法保障能力。同时落实民警健康体检和年休假制度,争取相关政策,提高协管员待遇,争取交警降温费、吸尘费等从优待警政策落实。加大对因公伤残、牺牲民警及其家属的抚恤力度,及时慰问困难民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强化机关服务保障。加强计财装备管理,规范政务事务工作,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为机关规范化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3、落实高速公路管理体制。推进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加快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中队营房建设。

4、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调研监督,争取各级政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制度,充分利用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全面落实交警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建设项目资金,加快推进东沙新区汽车产业园车管所建设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基本情况

我市交警系统体制从2004年10月份调整以来,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指挥”的原则,将市、县交警分别纳入同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管理。支队机关内设24个科室(队),直属12个大队,下属1个事业单位。13个直属单位具体为:市一大队、市二大队、市三大队、市榆横工业园区大队、市榆神工业区园大队、市高交一大队、市高交二大队、市高交三大队、市高交四大队、市高交五大队、市高交六大队、市榆绥高速公路大队、市驾驶人考核教育中心。财务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核算。支队作为主管会计单位,对市财政局负责,接受同级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大队为基层会计单位,接受支队的管理、检查、指导;中队为报账单位,由大队直接管理、核算。支队设计财科、配备专职会计、出纳、票管、稽核、收费人员;大队设综合办公室,配备专职会计、出纳,专兼职票管、稽核、收费人员;中队设专职报账人员,负责处理本中队的各项财务活动。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是根据《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的。其中,收入预算是根据本单位职能和201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在全面汇总分析本单位人员、资产等配备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的年度预算需求。同时,按照保基本运转、保重点支出、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以及预算收支平衡的总体要求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具体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按国家、省、市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支出项目。

五、2014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4年度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共预算总收入16,000万元,其中:支队机关4,967.11万元;市一大队1,714.65万元;市二大队1,637.79万元;市三大队977.46万元;市榆横工业园区大队1,472.31万元;市榆神工业园区大队147.47万元;市高交一大队883.68万元;市高交二大队646.38万元;市高交三大队555.27万元;市高交四大队589.84万元;市高交五大队673.08万元;市高交六大队881.40万元;市榆绥高速公路大队584.61万元;市驾驶人考核教育中心268.9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4年度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共预算总支出16,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78.50万元;项目支出2,221.50万元。

支队机关和13个直属单位支出明细分别为:支队机关4,967.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5.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5.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0.38万元,项目支出1,775.18万元;市一大队1,714.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15万元,项目支出87.87万元;市二大队1,637.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8.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7.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21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市三大队977.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9.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9.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3万元,项目支出67.53万元;市榆横工业园区大队1,472.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3.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1.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9万元,项目支出81.53万元;市榆神工业园区大队147.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1万元;市高交一大队883.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4.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49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市高交二大队646.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6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市高交三大队555.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7.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6.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5万元,项目支出23.09万元;市高交四大队589.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7.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9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市高交五大队673.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6.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7万元,项目支出49万元;市高交六大队881.4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0.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0.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1万元;市榆绥高速公路大队584.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4.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3万元,项目支出49.30万元;市驾驶人考核教育中心268.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4.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39万元。

附:部门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