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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过境榆林中心城区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管理工作方案

为配合铁腕治污行动的深入开展,做好重中型货运车辆限行管理工作,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过境榆林中心城区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管理的通告》和市政府办《关于对过境榆林中心城区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实施限行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支队成立限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学武 副支队长

副组长:高卫国 高交大队政委

成 员:谢长飞 支队交管科科长

王子兴 支队指挥中心负责人

白 璐 支队宣传科负责人

姬晓慧 支队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

曹正印 一大队大队长

白锦升 三大队大队长

张亚军 榆横大队党支部书记

万玉峰 横山大队大队长

曹晓涛 高交大队榆神中队中队长

贺项春 高交大队榆绥中队党支部书记

李金山 高交大队榆佳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管科,谢长飞兼任办公室主任,绕城大队白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限行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

二、限行管控路段

(一)限行路段

G210国道城区过境线K571+800M(运煤专线)至K600+500M(榆林南高速路口)段采取限制四轴(含)以上重中型货运车辆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二)绕行路线

由北向南途经该路段的限行车辆从榆神高速金鸡滩入口(榆绥高速牛家梁入口)上高速绕行或经绕城快速干道西段通行;由南向北途经该路段的限行车辆,从榆绥高速榆林南收费站入口上高速绕行或经绕城快速干道西段通行。限行路段东部进入限行路段的限行车辆,由麻黄梁收费站上榆佳高速或由常乐堡进入运煤专线经郭家伙场从绕城快速干道西段、南段绕行。

限行车辆因生产生活需要通行限行路段的,应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政审批服务科申领《限行车辆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

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0日。

(二)实施阶段

2019年8月11日起

四、任务分工

(一)指挥中心:负责分析限行、绕行道路道路交通运行情况,掌握交通堵点乱点分布,掌控重点车辆违法情况,指挥调度相关大队加强疏堵保畅、应急处置、严查管控力度,确保道路通行畅通。

(二)宣传科:联系媒体单位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意义、限行管理措施及限行的区域和范围、限高地点和绕行路线,通过微信群、网络微博、手机短信及时向驾驶人推送相关信息,争取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三)绕城大队:负责辖区限行路段和绕行路段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提前增设提示标识标牌,做好绕行路段提示和引导分流工作,在限行路段增设智能限高架,加强限行车辆通行管理。在榆林南十字、运煤专线十字设立分流劝返执勤点,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分流疏导,防止车辆滞留。

(四)横山大队、榆横大队:增派警力疏导绕行快速干道西段车辆;加强路面巡查,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正常。榆横大队负责在开源大道、产业二路、草沟大桥南口设立分流劝返执勤点,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分流疏导,防止车辆滞留。

(五)一、三大队:增设提示标识标牌,做好远端提示和引导分流工作;一大队负责对经210国道、榆佳路北上车辆从沿途各高速公路分流禁止重中型车辆驶入限行路段。三大对负责辖区矿区车辆引导分流工作,禁止重中型车辆经运煤专线、榆西路、榆常路、榆麻路驶入限行路段。在各主要路口设立分流劝返执勤点,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分流疏导,防止车辆滞留。

(六)高交大队榆神、榆绥、榆佳中队:增派警力加大对辖区高速公路的巡查,做好收费站广场和高速主线行车秩序管理,配合做好限行车辆分流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科:做好限行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绕行措施是我市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大队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将绕行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大队要做好绕行管理工作,加强绕行管理工作的联系对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在全社会开展绕行措施宣传,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突出对过境货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综合运用短信、微信等平台,针对性开展事前引导,最大限度防止限行车辆驶入限行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