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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12-2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市统计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全面下降,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但较大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未得到遏制,较大事故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特别是近期我市米脂、榆阳两地连续发生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充分暴露出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不健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交通安全宣传不深入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的惨痛教训,按照11月28日市政府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市政府《关于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告》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县市区、乡镇、村组要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各级组织交通安全责任。要加强道路规划、建设、改造和隐患治理力度,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强人员、资金、装备投入,强化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织密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交安委”)及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各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要针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点,按照“责任在县、主体在乡、延伸到村”的原则,推行“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要探索建立辖区内客货运输企业、农村道路、油区矿区道路、学校校车管理等方面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与措施,不断消除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二、深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交安委《全市“三客两危一隧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各级交通、安监、公安交管、农机等职能部门,要以国省道、高速公路、农村公路为重点,联合对团雾多发路段、易结冰公路桥梁、隧道、长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依托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资金和项目,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要对城市公交车使用性质、车辆类型、行驶路线及公交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坚决依法取缔改变使用性质、延长公交线路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公交客运安全。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源头隐患“清零”工作,紧盯五类重点车辆注册登记率、检验率、报废率,坚持定期梳理、定期通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紧盯重点车辆违法“清零”工作,落实相关规定,坚持每月向交通运输部门、运输企业通报重点车辆违法、事故情况,通过约谈、曝光、宣教等手段督促提醒运输企业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切实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安监、交通运输、农机和公安交管等部门要落实属事监管责任,强化归口业务检查,监督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根据行业监管特点,与所有运输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督促企业与车辆管理人、驾驶人同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要督促企业对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车辆安全状况、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系统安装使用及驾驶人资质、安全教育等情况开展深入自查自纠,坚决防止不合格车辆、驾驶人上路运营,严禁客车夜间违规运营行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生较大事故的运输企业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四、大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精神,加快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要重点夯实乡镇政府交通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进度,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进一步补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短板。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将勤务向农村地区延伸,重点查处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优化通行环境。

五、规范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的规定,落实教育部门的校车安全监管责任,将校车纳入监管。对目前已上户的校车要按照程序受理并许可运营。要组织教育、交通、安监、公安交管等部门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以及校车企业,对校车及驾驶人状况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与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校车服务提供者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督促校车管理人及时清理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使用报废、拼改装、未检验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坚决制止聘用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驾驶校车。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信息研判分析,调整警力部署,在学生集中回家、返校的时间、路线,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通行秩序管理,严查严处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不按规定站点停靠等违法行为,指挥疏导社会车辆履行避让义务,确保校车优先、安全通行。

六、狠抓路面管控和执法整治。市交安委要组织开展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采取政府领导、交安委牵头、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方式,全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加大路面管控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查处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各县市区交安委要精心组织,建立公安交管、交通、农机、教育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紧盯“三客两危”、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充分发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作用,严把出城、上高速、过境关口,及时发现违法车辆,查处违法行为,消除违法隐患。要整合部门力量、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执法小组,定期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统一行动,紧盯交通违法易发路段、时段,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确保道路有序、安全和畅通。

七、扎实做好恶劣天气应急管理。进入冬季,我市恶劣天气增多、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隐患将大幅增加。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分析研判和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做好恶劣天气应急管理。气象部门要及时掌握大雾、团雾、雨雪、冰冻等信息,及时发布交通安全预警。交通部门和公路经营养护单位,要提前将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和设备投放到关键节点,为应急处置提供保障。公安交管部门要强化网上视频和路面巡逻,加大对易起雾路段、时段以及桥梁、隧道等易结冰路段的管控和疏导力度,根据天气变化和道路通行条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八、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交通安全社会化机制,完善基层宣传网络,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进网站”活动,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学生和幼儿家长自觉抵制并积极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积极引导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社会公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抵制交通违法意识。司法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内容,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九、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实行责任分片包干,切实做到定人、定责、定位。要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中之重,层层分解落实任务,不断健全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要强化事前问责和事故追责,对事前不作为、慢作为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严格问责;对执行落实不力、执行制度不严,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对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进行事故深度调查,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倒逼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落实。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