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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县车管所业务办理范围的通告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6-07-0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便民利民力度,更加规范和优化市、县两级车管所的业务办理范围,切实提高车管部门服务效率,让群众少跑路、快办事,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通告如下:

一、从2016年5月20日起,支队车管所新建路分所业务办理范围调整为:军警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汽车(不含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驾驶证档案更正、补建、补录、转入、转出以及疑难问题等业务的办理。原办理的其他相关业务,由榆林城区一、二、三、榆横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结合榆林城区机动车及驾驶人保有量较大的实际情况,为缩短服务半径,支队在榆林城区现有交警一大队、三大队车辆管理所的基础上,新成立支队二大队、榆横工业区大队车辆管理所。

三、从2016年5月20日起,在榆林市行政区域内持有经本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和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就近选择各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范围见附件),各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不得以非本辖区管理的机动车和驾驶人为由拒绝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