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公告》(公告2016年第4 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就我市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事项发布通告,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