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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6上午
地点:榆横工业园区
人物:投诉举报人:周波
执法“民警”(因不能确定身份,因此加了引号)
白“警官”:编号048124,另一名:048123,其他着警服人员一名,未带任何证件。
事件:
本人驾车在一条未施画任何标识、标线的道路一侧的休息区内停车休息,几名驾驶警用车辆、着警用服装人员上前呵斥我离开。我询问原因,为什么让我离开,其中一名人员说:我让你走,你就走,哪那么多话。大概就这个意思。我要求出示执法证或警官证,一名白姓人员,拿了一证件,在我眼前一晃,我根本没有时间来看清证件内容,就这样,说他出示了证件。我告知对方,我有权力监督他们的执法,在用手机监督记录执法过程的中,该三名人员,强行命令我停止监督拍摄,其中一名人员上前来抢夺手机,没有成功。在我出示驾、行驶证件的过程中,一名人员,以看不清证件为由,对我的证件进行抢夺,因我没有松手,未果。从始至终,我不清楚该三名人员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不是警察,到底是不是辅警。全部过程,有录像,录音为证。
投诉举报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一条。公民,有监督权利;有的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在本次事件中,如果该三名人员,是真实的警务人员,那么,不仅不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还态度恶劣,抢夺手机,抢夺证件,阻挠人民群众(本人)对其执法的监督。
2、执法态度恶劣,动手抢夺手机,不出示执法证件,有人未带任何证件。
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要求要依法治国。其中有一条,就是有法可依。当我向以上人员询问让我离开的原因时,给出的答案是:我让你走,你就走!从未给出依据的是哪条法律法规。这时里,这个“我”,就是我们要依的法吗?
投诉举报诉求:
1、要求上述三位“警务”人员,出示合法证件。
2、按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
3、如上述人员确为警务人员,且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话,要求向当事人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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