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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分类:
投诉举报
邮件标题:
事故处理有误
信件编号:
20191803748 [
已审回复
]
发件人姓名:
袁黎亮
发送时间:
2019-03-21
邮件内容:
2019年3月20日下午15:30分,对方(陕K5Y433)逆向停车(且没有停车线位),影响我(陕A2Z3X5)正常行驶,导致两车发生剐蹭,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交警判我全责,并处罚决定书说我“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罚我100元,望领导明察,还公平公正!有现场图片和行车记录仪为证!
回复情况:
您好!如对事故处理有疑异,请提供相关证据,在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进行复核。
回复时间:
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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