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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分类:
在线咨询
邮件标题:
关于小型货车的放大号问题
信件编号:
20161447394 [
已审回复
]
发件人姓名:
白浩楠
发送时间:
2016-11-27
邮件内容:
我在买车上户的时候并没有被要求喷机动车放大号。车型福田小卡之星2,属于小型货车。在路上却被要求喷放大号。因为并不了解这一部分法律法规。希望告知具体法规。谢谢。
回复情况:
网友您好: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6.3.2外观标识和标注b)规定: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所有挂车,以及地方性法规规定应喷涂放大号牌的其他车辆,其车身(车厢)应喷涂有符合规定的放大号牌。因此,如果留言人所说的机动车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则需喷涂放大号,如果小于4500kg,则不需要喷涂放大号。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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