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欢迎您!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办事大厅
警民互动
安全宣传
交警窗口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警民互动
>
领导信箱
>
邮件回复
警民互动
微博互动
领导信箱
在线咨询
投诉举报
意见征询
警民互动
邮件分类:
在线咨询
邮件标题:
将车辆从榆林迁至西安
信件编号:
20181180127 [
已审回复
]
发件人姓名:
康宁
发送时间:
2018-07-11
邮件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将车辆从榆林迁至西安不更改户主,需要携带什么手续,需要去榆林办理迁出,还是在西安就可以直接办理,
回复情况:
你好,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行驶证;4、有效期内的保单。如再有问题请咨询3288166
回复时间:
2018-07-19
满意级别:
未评价
评价验证:
请输入写信时的电话号码
满意评价:
您对答复是否满意:
满意
比较满意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