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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2018年6月23日18时30分,在凤凰新城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 我左转以至入口处,被直行超速车辆从右后门撞击,冲撞约7米左右。在冲撞期间又撞到左前门。我车上后边乘客住院,前排无事,对方车只有司机一人且无事。白界交警队也在第一时间赶到,对现场进行勘察和拍照。我是靖边人,对方也是但是岳父是本地,且对方也在本地居住。我正常左转且右侧无车,到路口被直接撞且对方没有刹车迹象,但是万万没想到责任书下来我但主要责任。我也让本地的交警朋友,保险公司朋友,还有记者朋友看了现场照片,都能看出对面责任,我就不知道为什么白界交警队能判我的主责,难道下责任书不按交通法规定来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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