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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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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标题:
二手车外地迁回本地政策2018.4.4
信件编号:
20181934881 [
已审回复
]
发件人姓名:
李明
发送时间:
2018-04-04
邮件内容:
领导你好,今年政府报告,李克强总理提出了解除二手车限迁要求,微信最近也传出了市环保局和市商务局联合发文的对二手车迁入具体排放的标准。问下支队,目前迁入我市二手车还是国五标准?对于二手车迁入的年限有具体要求吗?
回复情况:
你好,根据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联合印发的相关通知要求,除国家要求淘汰的黄标车以外,对于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安全检验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取消限制迁入政策。外地二手车需迁入榆林市的,首先需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对车辆进行相关的检测,检测合格并由环保局出具合格报告后,到榆林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车辆转入业务。环保检测流程及要求请咨询市环保局,联系电话0912-3599913。
回复时间:
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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