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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分类:
在线咨询
邮件标题:
驾照问题
信件编号:
20161187134 [
已审回复
]
发件人姓名:
孙波
发送时间:
2016-10-14
邮件内容:
您好,今年国庆去康巴什游玩的时候,被当地交警扣了6分,罚款一百元。因为前期已经扣了6分,所以已经满12分了,现在需要满分学习。去康巴什咨询的时候说处理以后,满分学习直接在发证地报到学习就可以了,可榆林这边说先要康巴什处理了,开个单子才可以学习。现在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弄?
回复情况:
网友您好,依据公安部139号令第68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如果您的驾驶证核发地是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您可以持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通知书到榆林交警支队驾驶人考核教育中心参加相关学习。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
201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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