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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分类:
投诉举报
邮件标题:
1162680119@qq.com
信件编号:
20221385330 [
已审回复
]
发件人姓名:
张楷程
发送时间:
2022-02-17
邮件内容:
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内容不一致,我在交管12123上查询的是主次责任,他们给我出的纸质档案是同等责任,在保险公司和我打官司,我要查档案,支队长给我在系统里查到的是主次责任,但是他不给我打印出来。请问这样办事符合规定吗?
回复情况:
尊敬的网友您好! 收到您反映情况,我部门高度重视,由辖区公安交警大队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由于系统原因,出现系统与纸质版认定书不一致的情况,请您以2018年6月25日出具的榆公交二重认字【2018】第001号的认定书为准。该情况辖区公安交警大队已向您进行解释说明。
回复时间: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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